中广网北京10月31日消息 10月24日,中国“探月工程”揭幕,“嫦娥一号”卫星成功进入奔月之行的第一轨道。
和平利用太空,使之造福于全人类,是中国发展航天事业的一贯宗旨。深化对宇宙的科学认识,促进空间技术造福人类,满足中国和世界社会进步的各种需求,是中国开展空间活动的基本目标。中国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中国国内,空间活动已对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例如,利用空间技术防灾减灾、推动信息化;推广远程教育和医疗,以缩小区域间数字鸿沟带动,缩减区域差距,等等。
在国际上,中国本着“互相尊重、互利合作、和平利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参与和平利用太空的国际合作。中国与法国、德国、意大利、英国、俄罗斯和欧洲航天局等国家和机构签署了政府或机构间的空间合作协议,建立了空间合作机制。中国还深化了与巴西、阿根廷、尼日利亚等国的南南合作关系,同美国也有空间商业性合作。
中国主张,应充分发挥联合国、特别是联合国外空委在制定国际空间法、健全外层空间活动秩序方面的作用。中国自1980年成为联合国外空委成员后,先后加入了联合国《外空条约》、《营救协定》、《责任公约》和《登记公约》。中国积极参加了国际有关和平利用太空、为人类造福的各种活动。
1967年的联合国《外空条约》的核心含义有两条:一是外太空是属于全人类的,二是所有国家都应同意外太空的和平利用。在某种意义上,这是对探索太空的科技行为的一种人文规定,一种“伦理规范”。另一方面,真正实现太空非军事化,同彻底禁止和销毁核武器一样,有赖于人类的共同努力,特别是技术领先国家的率先行动。中国积极参与和平利用太空的活动,在某种意义上增强了太空技术的均衡性,有利于人类空间活动的“和平”特征和“合作”特征,有利于建立普适性的太空非军事化国际秩序和规则体系。
如何对技术进行“人文”管理,使之成为造福人类的工具而不是毁灭人类的凶器,这是全人类面临的大难题,需要全人类以大智慧、大胸襟加以解决。这一过程尽管复杂、艰难而漫长,但中国将以人类大同的追求、和谐世界的理念,努力推动人类和平利用太空的伟大事业。(作者为本报高级编辑 黄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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