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办法
   本次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成立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由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有关负责人参加,并设评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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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敬业奉献):冯志远
中广网    2007-09-01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冯志远,男,77岁,宁夏中宁县鸣沙中学退休教师。

    冯志远1949年考入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1953年毕业后分配到上海任教。1958年响应国家支援边疆教育事业的号召到宁夏,先后在中宁县鸣沙、关帝中学任教。

    进入20世纪80年代,学校要开英语课,他主动请缨担任英语老师。他边学边教,学生很快接受了这位“半路出家”的外语老师。他培养了许多文艺人才。一批又一批的学生,在他的教导下先后步入了大学的校门。1984年,由于眼疾发作,加上起早贪黑地备课、批改作业,没时间治病,他的双眼视力急剧下降,在一天的语文课上双目失明。但是他毅然决然地出现在第二天的课堂上,“我不离开学校,不离开孩子们”。失明后的他,没办法备课,就提前让学生将所学内容读给他听,凭着记忆给孩子们上历史课。退休后,虽离开了课堂,他仍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

    在家庭、爱情和事业、学生中间,他选择了事业和学生。冯志远和妻子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宁夏,两人只能在暑假时团聚。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11年。他40岁的时候,才有了一个男孩。一次儿子生病,妻子发来加急电报让他回去,当时正好赶上冯志远班里的学生中考,直到中考结束他才赶回上海。

    冯志远被评为2005第二届中国十大老年新闻人物、2005第三届感动吉林十大人物、2005年度感动宁夏十大人物。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通知号召全区人民向冯志远学习。中央和宁夏新闻媒体对他的事迹进行了专题报道。

来源:人民日报    责编:陈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