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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首批批准设立的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经过此前的长期调研,认为城乡统筹改革的最大制约是户籍制度,最突出的难题是土地制度,最现实的差距是社会保障,最紧缺的要素是资金供给,最基本的保证是行政体制改革,因此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户籍、土地管理和使用等六个方面的改革,以填平城乡之间的制度鸿沟。 专家们认为,重庆计划实施的这六项改革就像拆高墙,拆墙实现的最终目标是要使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与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各个方面平等的权利、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同质化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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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试点:农村社区建设要把握原则 稳步实施
中广网    2008-01-30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编者按:北京市通州区是成功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典型区县,他们的工作经验曾被民政部推广。针对本区具体情况他们创造性地提出了“五大工作原则”、“四个工作步骤”和“七大任务”,并且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使得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地进行切实提高了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纵观通州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我们不难发现他们的成功是建立在进行充分调研,合理把握工作原则与稳步开展工作基础之上的,这不仅使他们的工作开展得井然有序,同时成功控制了改革风险,现将他们的工作意见摘录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村社区是指聚居在以村委会驻地村和所辖村落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建设是指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和依靠农村社区力量,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完善农村基层服务设施,增强农村社区服务功能,拓展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事业,维护农村稳定,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深化村民自治,完善社区管理服务功能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构建和谐村镇,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农村基层;有利于调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有利于整合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把社会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我区新农村建设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管理体制,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改善生活环境,繁荣群众文化,维护社区治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指导、村级组织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社区建设运行机制。要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健全农村新型社区管理体制、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为重点,探索城乡结合部农村社区、集镇中心村社区、传统农村地区等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努力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逐步把农村社区建成民主制度健全、生活环境舒适、邻里互助友爱的新型社区。2007年底前,每个乡镇按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两委班子坚强有力、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村民自治工作基础扎实、群众积极性高的要求,确定1个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村,开展试点建设。2008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扩大规模,扩大试点范围。

     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农村社区建设成果的标准。

     ——扩大民主,村民自治。切实尊重和保障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提升农村社区管理与服务功能,增强社区凝聚力,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新机制。

     ——培育理念,广泛参与。培育农村社区民间组织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壮大义工队伍,开展群众性互助和自娱自乐活动,增强群众的文化认同感和家园归属感。

     ——统筹发展,城乡互动。推进城乡社区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向城镇、村庄向社区的转变。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形成有效的共建机制。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根据城乡结合部农村社区,小城镇中心村和开发区周边农村社区,传统农村社区等不同类型,挖掘不同社区的特点和优势,培育独具特色、功能各异的新型农村社区。

     三、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创新农村社区体制机制。逐步理顺乡镇政府与社区居委会之间、村委会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增强农村社区的管理、服务功能,逐步实现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委会选举制度,规范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农民群众各项民主权利落实到位。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社区中介组织、各种行业协会、各类专业经济组织协会以及社区志愿者组织,努力为村民的生产生活服务。

     (二)加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乡镇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发挥现有的福利中心作用,整合乡镇服务资源,进一步拓展农村社区服务项目,搭建农村社区服务的基础平台。在农村社区建设推广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服务站,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具备教育培训、文体活动、综合治理、纠纷调解、计划生育、就业维权和卫生环境管理等基本功能,并为社区群众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条件。每个社区都建有室内外活动和健身的场所,有阅览室、文化宣传长廊等宣传阵地和便民商业网点。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群众开展医疗、健康服务。

     (三)完善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形成以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站为平台的社区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周到的服务。全面推行代理代办服务制,整合政府部门各项工作,健全为民服务代理网络,提供“一门式”、“一站式”服务,实现行政代理服务与社区生产、生活服务有效衔接。拓展社区公共服务项目,为农民提供社区医疗卫生、就业指导、文化教育、社会救助和保障等公共服务。积极提供适合农民需求的便民利民服务,开发代办代理、便利缴费、商品配送等服务项目。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志愿服务和群众性互助服务,努力实现政府服务、村民自我服务与市场化服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鼓励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原则,引导驻农村机关、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到农村社区建设中来,提高服务资源的社会程度。

     (四)推进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建设。以社区为依托,加强社区警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整合社区资源,有效控制辖区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加强警民沟通,推进警民共建,努力实现民警参与社区建设、居民配合社区防控。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开展群众工作能力,把社区治保积极分子、社区保安、社区治安巡逻志愿者、外来人口协管员、内部单位保卫人员等多种力量进行整合,多方面、多层次参与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五)繁荣社区文化教育事业。充分发挥农村社区文化活动阵地的作用,把村民学校建设成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学习型社区的重要载体,开展各类培训教育,宣传推广实用技术和致富信息;开展科普、普法、思想道德及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等宣传教育。经常组织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扩大群众参与,活跃群众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六)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应急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农村社会救助体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组织优势,深入开展困难家庭帮扶、“希望工程”爱心助学、“春蕾计划”、结对资助等救助活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探索建立社区慈善超市,提倡邻里互助,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七)提升农村社区社会管理水平。发挥党组织和村委会的作用,妥善处理农村各类社会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探索建立群众利益表达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通过建立民情接待室、恳谈室等方式,使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便捷的方式表达意见和利益诉求。重视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方式,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

     四、试点范围

     每个乡镇确定1个社区建设试点村。试点农村社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村级组织健全、两委关系和谐、村风村貌良好、经济发展较快,有一定的基础设施。争取到2007年底,初步形成我区农村社区建设基本模式。同时,鼓励非试点村根据自身实际,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五、试点工作内容

     适应我区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过程中要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分步推进。全区分三类对农村社区建设进行试点,农村社区定位在行政村。

     (一)新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农村社区。该地区特点是城市化进程较快,产权制度改革正在进行,商业繁荣,未来将是新城区域,此类社区是全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重点。其社区建设主要任务是:(1)整合服务资源,完善社区服务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设立社区服务站,基本按照北京市正在推广的标准化建设模式,实现“统一管理体制、统一服务标识、统一窗口受理、统一服务规范”。(2)成立社区管理委员会,协调村集体组织、物业部门、辖区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等,促进农村管理向社区管理的转变,条件成熟时成立社区。(3)引导成立各类民间协会组织,为农村社区经济文化发展提供支持。(4)推广使用社区管理软件,推进社区信息化水平。(5)培育社区义工服务队伍。

     (二)小城镇、开发区周边和中心村的农村社区。该地区特点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较快,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是:(1)在目前代理代办的基础上,设立社区服务中心(站),搭建社区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志愿服务的平台;(2)完善社区服务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标准参照目前城市社区建设标准;(3)提高社区文化体育教育设施建设水平,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

     (三)规划保留的传统农村社区。该地区特点是仍以农业生产为支撑,沿袭传统农村生活习俗。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是:(1)设立社区服务中心(站),重点是推广社区代理代办服务,逐步延伸互助服务;(2)推进农村社区文化、教育、体育等公益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3)培育社区志愿者队伍,重点开展治安巡逻、社区救助等服务。(4)培育社区服务组织,重点为农村增收致富服务。

     此外,为便于开展工作,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了《通州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标准(试行)》(附后),请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六、试点步骤

     (一)基础调研。9月底前完成全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基础调研,掌握基本情况。

     (二)动员部署。10月初召开我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会,研究确定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10月20日前各镇上报试点村和试点方案。试点方案要从各村实际出发,找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切入点,统筹考虑区域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注重发挥不同社区的优势,逐步探索新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农村社区,小城镇、开发区周边和中心村的农村社区,规划保留的传统农村社区等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三)组织实施。10月-12月期间,各试点村根据实施方案全面展开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各试点村要列出详细的硬件、软件建设项目和实施进度表,责任明确到人,措施具体到位,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四)总结验收。2008年1月上旬,区社区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适时组织一次总结观摩会,总结、学习、推广农村社区建设的典型经验。争取推出3—5个市农村社区建设先进典型村,作为成功试点在全区推广。从2008年起,按照农村社区试点的经验和基本模式,在全区扩大试点范围。

     七、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村社区建设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推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协同、村级组织牵头、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社区建设运行机制。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制定规划、开展调研、组织试点、推广经验、检查考核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各乡镇和试点村对试点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同时要把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具体人员,集全镇之力,做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农村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相关问题。各村委会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区、镇两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部署、整体推进。各乡镇政府要指导村级组织制定好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解决办公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问题。

     (二)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必要保障。各乡镇政府要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列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镇级财政部门要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设立专项经费并逐年加大投入。各村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社区建设经费,培育发展农村社区义工组织、民间组织和兴办社区服务事业。要整合社会资源,挖掘社区潜力,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农村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继续抓好区属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社区,积极投入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智力,整体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对农村社区建设事业的捐赠和投入,逐步建立政府支持、社会力量捐助的社区发展资金来源渠道和长效机制。

     (三)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参与机制,壮大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力量。建立考核、民主评议、工资待遇、保险、奖惩等制度,激发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农村社区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发动农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以投资服务设施、自愿捐款、义务劳动等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的作用,依托共青团、妇女组织等成立社区义工组织,不断壮大义工服务队伍。实行义工注册制度,制定完善义工服务扶持政策和各种激励保障制度。

     (四)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农村社区建设水平。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要注重从实际出发,打造农村社区文化品牌,形成地区特色。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创新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农村社区工作模式。要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探索新途径,推动农村社区建设持续健康发展。要正确处理巩固成果和创新发展的关系,树立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使全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国前列。

                
来源: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责编:杜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