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预赛:2008年上半年分两个赛区进行。日期和时间待定。
(二)决赛:2008年10月在福建省泉州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子篮球、女子篮球、2分钟定点投篮、跑动传球三分线外跳起投篮。
三、参加办法和预赛区划分: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男、女篮球队各1队。每队运动员10名,领队、教练各1名。
(三)不参加男子篮球或女子篮球比赛的单位,就不能参加2分钟定点投篮和跑动传球三分线外跳起投篮比赛。
(四)预赛区划分:以上届农运会所列名次为序分层次抽签决定。
(五)东道主福建男、女队不参加预赛,直接参加决赛。
(六)运动员资格: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和《待定项目规则》。
(二)预赛:
1.参赛队在7队或7队以下,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名次。
2.参赛队在8队或8队以上,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男、女各分成两组,分别进行单循环赛,排列出名次。(分组办法:以上届农运会所列名次为序分层抽签决定组别,其余各队最后抽签决定组别。)
第二阶段:两组的第1、2名进行交叉赛,胜者决出1—2名,负者决出3—4名。两组的第3、4名进行交叉赛,决出5—8名。
(三)决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由获得各预赛区的前四名与东道主队参加。分两组分别进行循环赛,排出名次。(分组办法:以两个预赛区所列名次为序,分层次抽签决定组别。东道主队最后抽签决定组别。)
第二阶段:两组的3、4、5名进行单循环赛,决出5—9名,第一阶段已相遇的队不再重赛,成绩带入第二阶段。
(四)竞赛服装:各队应准备两套深浅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上衣前后应有明显号码,不符合规则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
(五)比赛用球:上海球厂生产的“火车头牌”篮球。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女各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获男、女前8名的队均为农民甲级篮球队。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六、报名和报到:
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参加预赛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七、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由承办单位选聘。
八、仲裁委员会:
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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