毽球花毽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10月在福建省泉州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毽球:
1. 男子团体
2. 女子团体
3. 男子单人
4. 女子单人
5. 男子双人
6. 女子双人
7. 男女混双
(二)花毽:
1. 规定套路:男子单人、女子单人。
2. 自编套路:男子单人、女子单人。
三、参加办法: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运动员各7名,领队、教练各1名。
(三)各单位可根据情况选报各项比赛。
(四)运动员资格: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四、竞赛办法:
(一)毽球
1.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毽球竞赛规则》。
2. 单人赛每队每项可报1人,单人、双人赛采取单淘汰制。
3. 除团体项目外,参加其它各项目比赛的人员检录时应最后确认。确认后的人员不得变更和替换。
4. 比赛均采用三局二胜每球得分制,团体赛每局21分(其它各项每局15分),若出现20分平或14分平,则执行轮换发球法继续比赛,由先得20分或14分的一方发球,直至一方先得2分为胜。
5. 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交叉淘汰。
计分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总净胜局多者名次列前;若又相等,则净胜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时,抽签决定名次。
(二)花毽
1.男、女单人规定套路
(1) 规定套路的动作顺序为:预备姿势→盘踢(足内侧互换踢)→磕转身(膝盖部位磕踢加向左转体90°四次)→外落(足外侧停毽)→上前额→交踢(跳起屈腿交叉足内侧踢)→还原。规定套路的动作说明见附件。
(2) 规定套路全套动作满分为10分,由完成动作(8.6分)、动作质量分(1.2分)、裁判长加分(0.2分)三部分组成。
(3) 完成动作分的扣分因素:漏做了某个动作,即扣除该动作的全部分值;漏做了某个动作的一部分,则扣除该动作该部分的分值。
(4) 动作质量的扣分因素包括:完成动作的熟练准确程度、动作姿态、位置移动、动作连贯、身体晃动等。
2.男、女单人自编套路
(1) 自编套路的编排应由最少6个不同的难度动作组成,比赛时间为1分钟(±10秒)。
(2) 一套动作应有跳跃、静止、绕转三部分动作组成。
(3) 难度动作之间用基本踢法进行连接,该基本踢法不得重复2次以上(含2次)。
(4) 自编套路全套动作满分为10分,由动作编排分(0.5分)、完成动作分(6分)、动作质量分(1分)、难度加分(2分)、创新动作加分(0.5分)组成。
(5) 自编套路的分值根据动作编排、动作完成情况、技术难易、失误次数等评出,最后根据得分高低决出名次。
(三)毽球比赛和花毽比赛中规定动作的比赛使用江苏省太仓新塘毽绳厂生产的“新毽牌”彩色毽球和鸡毛毽。
(四)各参赛单位的运动服上衣前后要有明显号码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清楚。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六、报名和报到:
按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和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由承办单位选聘。
八、仲裁委员会:
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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