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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系列报告之四:人口发展进入低速增长轨道
中广网    2008年10月15日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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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10月15日消息 自改革开放至今,在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同时,山东的人口发展也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20世纪90年代,山东的人口发展实现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再生产模式的转变,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已经连续多年低于更替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自1991年开始降到10‰以下,进入21世纪后进一步降低并连续数年稳定在5‰左右,人口发展进入低速增长轨道。三十年来,伴随着人口再生产方式的逐步转变,山东的人口发展也进入了健康、合理发展时期,为增强山东综合实力、改善人民生活、保证改革开放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利的人口环境。

    一、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总量保持稳定低增长

    1972年,山东开始把人口增长指标列入经济发展计划,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发展由盲目增长转为有控制的稳定增长,到1978年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下降到1.2%。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把“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大力推行“最少一个,最多两个”的计划生育政策,我省人口增长速度进一步下降,1979-1980年两年间人口增长速度仅为1.0%;1981年,国家又将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为“提倡一个,控制二个,杜绝多个”,到1985年,山东人口年均增长率为1.1%,人口增长显现出低速发展状态。但从1985年开始,60年代中后期出生的人口陆续进入婚育年龄,加之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为农村独女户可以有间隔地生育二胎,人口增长速度回升,进入建国以来第三个人口增长高峰。

    1993年,省委省政府调整了人口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进一步强化、优化了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环境、工作环境,人口增长速度进一步回落。至2002年末,全省总人口为9082万人,十年间年均增加约47万人,年均增长0.5%。年均出生率为10.8‰,年均死亡率为6.5‰,年均自然增长率为4.3‰,人口再生产模式呈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状态,人口发展进入了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时期,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

    到2007年,全省常住人口达9367万人,年平均增长速度由1985-1992年的1.1%下降为1993年的-2002年的1.0%,又下降为2003-2007年的0.6%。进入21世纪以来,我省平均每年自然增长人口为48万人左右,仅相当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一半的水平。

    二、育龄妇女保持较低生育水平

    至改革开放初期,山东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初见成效。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也从6.0下降到2.4。1979年—1980年,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下降到2.1,基本达到更替水平,人口发展逐步进入低速增长阶段。

    1981—1985年总和生育率进一步下降到2.0,1986年开始,随着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时期出生人口陆续进入婚育期,人口出生率开始回升,1987 年增至23.4‰,总和生育率也回升到2.7,为改革开放之后最高的一年,人口发展进入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期;1988年山东颁布实施了《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人口控制工作的重点放在努力降低育龄妇女生育率特别是放在控制早婚早育和政策外生育上,至1990年总和生育率也下降到改革开放初期2.1的水平。

    1991—1995年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1994年降至1.0,是建国以来总和生育率最低的一年。1991—1995年人口出生率平均为11.35‰,比1986—1990年下降了7.9个千分点,总和生育率也由2.0逐年下降到1.4,实现了人口生育在较低水平上的持续下降。1996-2002年,山东省人口增长出现结构性回升,总和生育率维持在1.2 左右,2003年至今进一步回升并稳定在至1.4左右。

    三、人口死亡率保持低水平,平均预期寿命大幅提高

    自上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山东进入人口死亡率稳步下降时期。至改革开放初期,人口死亡率由1965年的10.2‰下降到1978年的6.5‰。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随着农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城乡人口的死亡率差距由七十年代的1.5个千分点缩小到1个千分点以下,人口死亡率一直稳定在6‰-7‰之间。

    在人口死亡率长期稳定在低水平的前提下,山东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大大延长。1975年我省平均预期寿命67.8岁,至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达到69.2岁,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已达70.2岁,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增至73.4岁,2005年进一步提升到75.0岁,
    与1982年相比,二十四年间提高了5.8岁。

    四、人口年龄结构趋于老化,劳动力资源依然充足

    随着人口出生率大幅度下降,人口死亡率相对稳定在较低的水平,人口年龄构成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初期,人口年龄构成类型由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前"年轻型"转变到"成年型"。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比重由1964年的40.9下降为31%,65岁以上人口比重由4.5%上升为5.6%,中青年人口比重由54.6%上升为63.4%。1990年,人口年龄构成类型虽然依旧处于"成年型",却已经开始显现出“老年型”特征,其中0-14岁组人口所占比重为26.6%,已经符合"老年型"人口的标准,年龄中位数为26.4岁,人口年龄构成类型逐渐地向"老年型"逼进。1995年,我省人口年龄构成就已经过渡到老年型,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了7.3%,超过了7%的老年型标准,是我国较早进入老年型人口的省份之一。到2000年人口年龄结构进一步演变,0-14岁人口比重、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老少比和年龄中位数分别为20.8%、8.1%、39.0%、32.6岁,山东的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完全进入“老年型”。2007年,人口的老龄化进一步加重,0-14岁人口比重下降到15.0%,而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上升到10.17%。

    从劳动年龄人口看,我省劳动年龄人口(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男性为16-59岁,女性为16-54岁)增长速度逐年下降,由1982-1990年的年均增长2.5%下降为1991年-2000年的1.4%,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其增长速度进一步下降到1%以下。尽管如此,劳动年龄人口存量却依然保持充足。2000年,全省劳动年龄人口6976.41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77.5%。与1982年相比,劳动力资源总量增加2005.9万人,比重提高10.8百分点。2000年之后,劳动年龄人口比重逐步降低,到2007年下降为66.4%,与改革开放初期基本持平,但由于总人口的不断增长,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仍然保持在6219.3万人,同时,我省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外省劳动力涌入山东,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对劳动力资源的需求。

    五、人口文化素质普遍提高,人才存量显著增加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省人口在规模扩大的同时,受教育状况大大改善,人口文化素质普遍提高。80年代初,我省15岁及15岁以上文盲、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 23.5%,1990年为16.9%, 2000年这一比重下降为8.5%,2007年进一步下降到7.4%。从1982年到2007年,全省每千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数由177人增加到41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数由337人减少到267人。六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4.9年提高到8.3年。

    与此同时,我省接受中等以上教育的人口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各种形式的成人高等、中等教育,如电视函授、夜大、成人自学考试,以及职业学校的发展也进一步加强,使得我省人才总量显著增加,层次进一步提高。自1982年以来,平均每千人接受大学教育的人数由4 人增加到54人,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人数由59人增加到125人。

    六、省际流动人口方向发生转变,流动人口以省内流动为主

    山东历史上即有移民外省的习俗,建国后依然延续,从建国到70年代末的30年间,净流出人口486万,平均每年净流出16.2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山东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繁荣,市场活跃,吸引力增强,省际流动方向发生逆转,由净流出转为净流入。1980年至1992年,我省净流入人口105万人,平均每年净流入8.1万人。1992年之后,我国东南沿海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成为大量流动人口流入地,受此影响,从1992年至2000年我省流入人口与流出人口一直表现为基本持平状态。2000年人口普查显示,全省流出人口略多于流入人口,平均每年净流出不到1万人。2000年之后,山东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人口流动的方向再次转为净流入类型,截止到2007年,我省每年净流入人口大约10万人左右。

    在全部的流动人口中,山东一直都以省内流动为主。从1950年至1982年,我省的省内流动人口约为省际流动人口的三倍,1985年至1990年,省内流动人口约为省际流动人口的两倍。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 1995—2000年五年内,省内迁移人口为643.5万人,省外迁入人口103.3万人。进入21世纪之后,省内流动人口占全部流动人口的比重一直在80%至90%之间波动,2007年为85%。省内流动依然是人口流动的主流。

    七、少数民族人口总量持续增加,多民族和谐共处

    山东是少数民族个数齐全,但人口数量较少的省份之一。改革开放后,党和政府在民族地区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经济发展,改善文化生活条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为少数民族人口发展创造了优越的条件。1982年全省少数民族人口总量为40.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6%;1990年为50.6 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6%;2000年为63.3万人,占总人口的0.7%。2007年,我省少数民族人口总量达到75.9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0.8%,为历史最高水平。总人口过万人的少数民族个数由1982年的两个(回族、朝鲜族)增加到2000年的4个(回族、朝鲜族、满族、蒙古族),2007年进一步增加到6个(回族、朝鲜族、满族、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

    随着社会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山东少数民族成份日趋增多,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我省少数民族个数为30个,到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达到38个,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达到53个。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又新增加了塔吉克、裕固两个民族,至此,我国认定的55个少数民族人口在山东省境内都有居住者,山东已成为以汉族为主体,多民族和谐共处的省份。

    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的关系。人口总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与布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效益和后劲产生直接的影响。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山东人口发展实现了向低生育水平的转变,逐步走向低增长的轨道,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口压力的减轻。庞大的人口基数,日益加深的人口老龄化,繁重的就业压力,愈趋频繁的人口流动,日益凸显的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与仍然较低的文化素质水平的矛盾以及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等,是我们面对的现实情况。因此,要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就要坚定不移的把人口发展与经济发展、资源环境结合起来统盘考虑,着力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把我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来源:山东省统计局    责编:吴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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