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义乌市政府近日出台《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实施办法》,在原有补助基础上,提高和新增了残疾人在生活护理、保健康复、托养教育等方面的补助,尤其是困难残疾人家庭,还能享受多项免费“大餐”。为此,义乌市财政每年将投入160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三大帮扶工程 保障基本生活
按照省政府《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义乌重新制定了针对残疾人的各项补助政策和标准。从今年10月1日起,凡是具有义乌户籍、持有义乌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经康复治疗可脱残的人员,以及在义乌依法登记的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托养、工疗等服务及文化、艺术、体育、技能等培训机构均可享受相应的资金补助。
义乌市残联杨立仙理事告诉记者,新办法采取普惠制,残疾人可享受的门槛降低,而补助的额度有所提高。据测算,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实施后,义乌财政每年将新增600万元的资金补助。而义乌现有持证残疾人1.2万人,其中一半左右有条件享受。
按规定,对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残疾等级为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00%~150%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低保标准,全额发放重度残疾人补助金。
对残疾等级为一级且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根据残疾状况、生活自理能力及家庭状况,选择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不同的托(安)养方式,并新增不同额度的家庭补助,尤其是对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残疾人困难家庭,减轻了不少负担。
在医疗康复方面,手术复明、验配助听器、验配助视器和安装假肢等费用由政府全包,对聋儿、脑瘫等困难家庭补助力度也前所未有。此外,还在残疾人教育培训、劳动就业等方面推出多项优惠政策。
义乌对残疾人 普惠力度更大
杨立仙表示,义乌普惠力度比省政府规定的更大,如对集中托养的重度残疾人,省政府的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7500元,而义乌给予的政策已接近1万元。此外,像未纳入补助范畴的残疾等级为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困难家庭,在义乌也能享受每月100元的护理补助费。
生活、护理方面,残疾等级为一级且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的,费用在800元/月以内(本人低保金计入其内)的困难家庭实行全额补助,其他家庭补助400元/月;纳入日间照料的,费用在350元/月以内的困难家庭全额补助,其他家庭补助200元/月。此外,如居家安养,残疾等级为一级且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困难家庭给予每月350元护理补助费,其他家庭给予200元/月;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和瘫痪在床的肢体二级残疾人,困难家庭每月护理补助费为200元,其他家庭的给予100元。
医疗康复方面,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精神疾病治疗药品补助金额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120元。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精神残疾人,新增免费住院治疗一个疗程(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在享受医保报销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后,其余费用由义乌市残联买单。
施行白内障复明手术的患者,困难家庭手术费在2000元以内的免费,其他家庭每例补助900元;7周岁以下接受语言康复训练的聋儿,困难家庭每人每月给予不超过800元的补助,其他对象每人每月补助400元;15周岁以下的脑瘫儿康复治疗,困难家庭每人每月给予不超过2800元的补助,其他对象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
此外,加大在助明、助听、助行等方面的辅助器械补助力度。困难家庭安装大腿假肢的13000元以内全额补助,安装小腿、上肢假肢的分别予以7000元、3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其余家庭分别补助1000元、700元、500元。需配置助听器的听力残疾人困难家庭,7周岁以下(含)的给予不超过3000元/台的补助,7周岁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00元/台的补助;其余家庭补助800元/台。配助视器的低视力残疾人,困难家庭500元以内全额补助;其余补助200元/次。以上补助每人限补两次。
教育培训方面,对生活贫困、支付子女就读费用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给予高中(含中专、职高)期间1000元/学年、大专期间2000元/学年、本科期间3000元/学年的补助;困难家庭的残疾学生就学,中专期间补助3800元/年、大专补助5800元/年、本科补助7800元/年。其他残疾学生,按上述标准给予50%补助;对通过电大、函授、自考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残疾人给予3000元的奖励等。
劳动就业方面,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依法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60%的补助;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或发展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另行享受一定的扶持资金,还可从银行获取不超过10万元(含)贷款额的贴息补助等优惠政策。
注:新华网浙江频道9月24日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