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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出台商贸领域节能降耗考核办法
    中广网北京10月21日消息 为加快商贸领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实现全市“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日前义乌市制订出台了《义乌市商贸领域节能降耗目标考核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的考核对象为:年耗能1000吨标煤或耗电300万KWH(含)以上的商贸用能重点企业,主要指商场、百货店、超市等。考核内容包括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和落实节能降耗措施情况两个方面,分值分别为60分、40分。

    办法规定,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到2012年,全市商贸领域被考核企业年耗能1000吨标煤、耗电300万KWH以上的重点商业企业,万元营业额能耗比2007年降低20%;每年实现年耗能1000吨标煤、耗电300万KWH以上的重点商业企业,万元营业额能耗比2007年降低4%以上。各企业耗能数根据统计局或电业局核定的地区能耗指标和节能主管部门认可的企业节能指标,超额完成指标的适当加分,而被考核企业节能降耗目标以当年比上年度降低4%为准,上年度未完成的节能降耗目标,须分到以后年度。

    办法还指出,对考核等级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并对节能降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商业企业,由市商贸节能办予以通报表扬,结合全市节能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对该企业的节能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未完成节能降耗指标任务的商贸企业,予以通报批评,该企业当年不得参与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并取消下一年度各级政府各项优惠政策的申报资格;同时对该企业下一年度的用能进行定量限额使用。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责编:秦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