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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一个时代的创富激情
中广网    2008年10月10日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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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提起“个体户”这个几乎与改革开放同时出现的词汇,涌动心头的依然是一个时代所释放出的创富激情。“个体工商户”曾为我国突破计划经济的藩篱、摸索市场经济立下了汗马功劳,也标志着中国人从计划经济的“割资本主义尾巴”的话语方式中,终于开始能够走向市场经济所赋予的对自身命运的自主。
  
  然而,自2000年以来,个体户数量开始锐减。这引发人们对个体户命运的强烈关注。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不再需要“个体户”了吗?当然不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个体工商户这样的经济单元,而面对就业日趋艰难的现实,个体工商户更是维系社会稳定与民生之重的基础。
  
  在全球化大工业、大市场面前,到底该如何把握个体户价值取向的历史演进和时代内涵?可能我们更需要做的,是以规范的市场秩序来“反哺”个体户,进而真正夯实并提升中国的财富基础和权利基础。
  
  身为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的邓国强,30年前以3分之差在“文革”后的第一次高考中失利。
  
  邓国强没法在自己的家乡邵东找到一份工作。在他前面还有陆陆续续返城的知青和源源不断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尤其当时邵东的GDP、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均低于湖南平均水平,容纳就业的能力极其有限。
  
  “没办法,至少得自己混碗饭吃是吧?”邓国强当年念头一转,在邵东县城的金玉亭小街上摆出地摊卖起了钮扣和发夹。他当时忐忑不安,不仅仅因为金玉亭是邵东有名的“资本主义街”,更因为以前曾见过不少个体经营户以“投机倒把”的罪名被抓起来。
  
  比金玉亭小街更具知名度的是邵东当地的农贸市场,当地黄花菜产量当时占到全国的70%。与邓国强同龄的不少邵东人更为热衷于做黄花菜生意。当地流传甚广的一个故事说,整个县城“几乎‘投机倒把’成风,甚至出现了剥削社会特有的雇工现象”。
  
  对此现象,《人民日报》1978年7月12日发表了一篇评论文章——《放开农贸市场》。文章说,邵东的农贸市场个体经营户积极沟通信息,将黄花菜迅速销到全国各地。这篇文章无论用词还是最后的结论,用的都是十分欣赏并相当肯定的语气。
  
  邵东个体户出现第一轮井喷
  
  《人民日报》的文章在金玉亭小街上广为传阅。不可否认的是邵东的个体户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出现第一轮井喷已是不争的事实,到1980年底全县已有个体经营户4156户,从业人员逾万人,几乎占到当时湖南全省个体户总数的一半,约占全国的五十分之一。
  
  邵东在个体私营经济上的觉醒是如此之早,甚至走在了政策的前面。直到第二年,“个体户”这一名词才在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的若干政策规定》中正名。这一标志个体户得到官方正式认可的文件指出:个体经济“是个人经营,或家庭经营;必要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请一至两个帮手……最多不超过5个学徒”。
  
  已经无人推敲文件为何规定“不能超过5个学徒”,草根阶层的个体户当时甚至不知道,“雇工”曾经是震动高层的敏感话题。而到后来为什么又变成雇7个人就算个体户,而7人以上就是私营企业?问题难倒了数不清的白发苍苍的专家教授,他们没有想出一个答案。
  
  最终还是“总设计师”邓小平一锤定音。据《交锋》一书记载,1983年12月9日,邓小平曾经收到邓力群、王任重分别送来的涉及雇工问题的材料。邓小平未置可否地说:“此事我在政治局会议上讲过,听其自然,看两年再说。”
  
  “个体户也有活雷锋”
  
  不过,高层的煞费苦心并未改变民间对个体户的歧视,尽管这一有意无意的歧视直到今天还有痕迹。曾在邵东最大的小商品市场任职的工作人员谭双林回忆,因为做的大多是些“不成气候”的小营生,个体户仍然是社会地位低下的一个代名词。
  
  那时,一些父母吓唬不用功的孩子时常常会说:“瞧你这孬劲儿,再不用功,就让你到街上练摊儿,当个体户去!”还有一句流行语是:“大姑娘要想体验生活练吆喝,就赶紧找个个体户嫁过去。”
  
  与上述流行语并列的,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关于个体户的说法:“搞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各种议论中,艳羡、批评、无奈……百味混杂。当时人们还给个体户起了一个最具时代气息的绰号——“倒爷”。与“倒爷”的风光相随的,则是令人闻风生寒的“投机倒把”罪。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能知晓“投机倒把”行为所蕴含的生命意志与财富风险。这个罪名直到1997年3月才从刑法中删掉,1987年颁布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甚至直到2008年1月23日才宣布废止。
  
  《长沙晚报》当时的一则报道在某种程度上暗示了这种舆论氛围。1983年2月27日,长沙市西区(今岳麓区)从事手工修理业的11名个体户,在湘江桥头的马路边,摆开修理工具,半天时间为群众修好手表50多块、闹钟3个,还配了60多片钥匙。报道说:“有个顾客要付给修理费,他们不收,并回答,我们个体户也应该为人民服务。一位过路顾客感慨:‘个体户也有活雷锋。’”
  
  即使是全国第一位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申领者——温州的章华妹,当年也在这种氛围中感到抬不起头来。“即使在温州,当时人们也是都看不起做小买卖的,羡慕集体企业、国企,我的一些同学看到我做买卖都觉得自己害臊,他们把脸都转过去!”章华妹回忆说。
  
  从“补充部分”到“组成部分”
  
  尽管遭遇到一些歧视,但邓国强至今不忘的事情,不是当年一度数不清的白眼,而是1998年他以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参与修改宪法的过程。那一年,距离他开始当个体户整整20年,当时他已改行经销电池、手电筒,并且成为上海电池厂等5大厂家在中南地区的总代理,年销售额达到惊人的5000余万元,成为资产千万的有限公司董事长。
  
  在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邓国强领衔起草议案,提出将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部分”修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什么要领衔修宪?邓国强当时的说法是,因为“不合理”。他说:“那时候,邵东非公有制经济这一块提供的财税收入是70%,占到了2/3,为什么还是补充部分呢?显然不合理嘛。”他还指出,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例如温州、义乌,这个比例远远不止2/3。
  
  最终,邓国强的修宪建议得以通过,邓国强回忆说:“当时,宪法修改了3处,我这里是一处。”而修宪后的一个结果是,“之前,很多个体私营企业主生怕国家政策有变,赚了一些钱又回老家去种田,但宪法修改之后,他们吃了定心丸,又回到市场来做生意。我粗略统计了一下,光邵东县城那一块,回到市场的就不少于2000户。”
  
  “改革弃儿”的观点难以成立
  
  “个体户”在走过20多年之后,却走上了一个尴尬的境地。2007年,舆论忧虑地将个体户现象称为“从改革先锋到改革弃儿”,持这一论调者援引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说,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了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6年间净“缩水”810万户。“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是严苛的政府规制、沉重的税费负担、缺位的创业服务等。”《新京报》就此评论说,“个体经济一蹶不振对发展中的中国是一大损失,也是一大隐患。”
  
  但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微观室研究员赵世勇经过调查研究发现,个体户作为“改革弃儿”的观点似乎难以成立。
  
  赵世勇说,个体户数量锐减基本发生在1999年,而当年恰好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始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多个省市对个体户数量进行了全面清理:注销“死户”,挤干“水分”,摸清“家底”。
  
  另一个原因是当时盛行经营城市热,绿化、修路、拆迁、改造……大批个体户失去了经营场地,以至于个体户数量注销量2000年激增。
  
  赵世勇发现的第三个原因,是从2000年开始,国家工商总局在全系统开展了“两整顿”工作——“整顿市场秩序,整顿队伍作风”,整顿中取缔了大批粮食市场、药品市场和娱乐服务业的个体户。
  
  不过,个体户一直被当成“唐僧肉”也是不争的事实。原长沙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会长龙云彰曾对记者说,当年长沙市制定《个体私营经济保护条例》时曾经数易其稿,当时之所以制定这个法规,正是因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屡屡成为个体户投诉的焦点。湖南省政协2002年的一份调研报告指出:“发展环境仍不够宽松,是个体私营经济面临的最大阻力。”

来源:潇湘晨报    责编: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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