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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官员称燃油税改革与油价调整同时进行
中广网    2008-11-25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中广网北京11月25日消息 自上周以来,关于燃油税将实施的消息甚嚣尘上,其中涉及具体方案和时点的说法更是不乏矛盾和疑点。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一位权威人士日前在接受上海证券报独家采访时一一作了诠释。

  ——名称。“我们所谓的‘燃油税’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不管未来推出的这个税叫什么名称,名义上都是‘燃油税’,都是对燃油消费征收的一种税收。”这位人士说。

  上周,曾有观点称,此次税费改革可能以大幅提高成品油消费税来代替燃油税征收。但这位国税总局官员认为,无论未来叫成品油消费税还是叫燃油税,其实质都是一样的。“在国外,燃油税也是以多种面目出现,但本质上都属于燃油税。”

  ——需不需人大审议。上周有专家认为燃油税不可能很快推出,理由是作为一个新税种,燃油税需要经过人大审批。对此,这位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当初的公路法修正案中已明确要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故其实施不需再经过人大审批。

  ——计征方式。在具体的燃油税征收方案上,社会上也是众说纷纭。

  对此,这位国税总局官员称,过去已经形成的燃油税征收方案就是采取从量征收的方式,目前并未改变,“这和煤炭资源税等的征收方式是一致的”。

  据悉,燃油税的征收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从量征收;二是从价征收。从量征收就是通过现有养路费总量和全社会耗油量计算出每升油应该征收的燃油税税额,通常是固定值;从价征收就是以现有成品油价格为基准按一定的比例征收,其会根据油价变动而浮动。

  据一份1999年国务院通过的公路法修正草案中关于燃油税的具体实施方案显示:燃油税的征收采取从量征收,而非从价征收,也就是说按购买成品油的数量(容积)征收,而不是按照成品油价格的百分比征收。当时设定的燃油税税率分别为:汽油1.20元/升,柴油1.00元/升。

  但上海财经大学税法专家胡怡健教授认为,因油价总趋势是上涨的,中央未来采取从价征收的可能性仍很大。

  ——推出时点。一种观点认为会采取先下调油价再进行税费改革。但这位官员透露,此次燃油税费改革会和国内成品油价下调同时进行。

  “尽管具体推出的时点还不清楚,但有关方面都是在按照尽快推出的思路来运作(这个事情)。燃油税不会拖到明年再推。”该官员指出,“一方面,这是由于目前国际油价相对较低,燃油税推出时机较好,各方也已达成共识;另一方面,如果取代养路费的话,新方案也需要尽快向社会公布”。

  他还向本报记者表示,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不会阻碍燃油税的推出。和国际油价相比,这些都属于次要问题。

  “总之,一切都从改革大局出发,政府会统筹考虑各方利益。即便改革之后利益关系调整,政府也会作出相应补偿。”这位官员说。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编:李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