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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克明: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农村改革发展的风向标
中广网    2008-10-22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中广网北京10月21日消息 10月12日结束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首次明确提出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委员、民盟中央农业委员会主任钱克明。

    他认为:“十七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方向、原则和重点,是未来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方向标。”

  “农村改革发展的风向标”

    针对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6项基本目标,钱克明表示,这要联系之前的连续5个中央一号文件来看,“5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了农村和农业的新目标,但年年提的重点并不一致。这次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目标,更加全面、更加系统、更加具体、更加细化”。

    针对2020年目标任务前三项: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

    钱克明分析说,这还是和原来的运行原理一致,“农村”、“农业”、“农民”的思路顺延而下。其中“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建立”指出了“农村的发展方向”;而第二点明确指向“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第三点指向“解决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低的问题”。

    紧接着的后三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等,更是从“新农村建设”、“如何破除城乡二元对立的体制机制建设”以及“农村发展的未来思路”提出了系统性构想。

    对于目标任务中的第四项和第六项,前者为钱克明所着重阐述;后者被他认为“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性”。

    对于后者,钱克明认为,这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体现。他说,农业也遭遇农药化肥大量使用、生态环境的脆弱等问题,把这个考虑进去,实现农业的生态功能,无疑是前瞻性的表现,也突出了“到2020年的目标任务的特性”。

    总之,“与国务院的具体经济工作会议、农业部颁发相关条例不同。本次会议为未来农村发展的重大命题指明了目标和方向”。钱克明向本报记者表示。

    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农村社区发展能力

    “如何认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从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的发展来看,基层组织社区的发展能力培养得不够。”钱克明以自己的调研经验向记者介绍。

    一个背景是,在农村日益改革开放的当下,一些农村或者地方政府的发展农村思路,是将大资本引入农村。

    钱克明表示,农村改革的实践并不是简单的把大资本弄进来,农村改革也不是简单的城市化,基层的管理、服务、协调能力,更是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这种背景下,“农村社区要适合居住和发展,而不是简单的将农村虚拟化、空洞化”。

    钱曾在一些地方考察,当地有的农村将土地租出去以后,村委会主任没事干,而把地承包出去的农民基本上也处于自我放逐状态,连来往的都少了。“中国的传统村社以及关系纽带趋于瓦解状态。这种情况下,基层组织建设如何持续和发展?基层组织如何在农民与市场的博弈中提供支持和保护?”

    而让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发挥作用,首先是村委会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是基层自治的治理形式。

    从改革经验来看,钱克明认为,基于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心,在于对农村首创精神的培育,而不是以知识精英心态来安排农村的改革实践。

    “改革积累了很多经验,在农村也是,‘因地制宜’和‘尊重农民首创精神’,这两点要加以坚持。”钱克明进一步阐述。

  两种角色:专业合作社和工商龙头企业

    从这几年的改革实践看,这几年农村农业确实得到了发展,但与城市化的进程相比,远远落后。

    钱克明分析,这与农业经济的特性当然密不可分。“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千家万户的小农经济形态,这决定了在快速工业化的过程中相对滞后。”

    从日本的经验,包括我国台湾的农村改革经验,还有很多完成了工业化的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来看,在发展农业的早期,很多国家和政府采取了防止大的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和农村的做法,而主要是组织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包括建立行业协会等等的发展。

    日本上世纪六十、七十年代禁止工商资本、金融等进入农业,而是通过农民协会内部来发展农村金融。尽管发展到后期由于过度保护出现了效率低下等问题。“但初期起到了很好的保护农民的作用。”

    但“中国的情况又不一样,中国太大太复杂”。钱克明认为:我国出现把龙头工商企业引入农村经济,再由工商龙头企业和农户签定购销合同,“这在某些地区某个发展阶段起到了作用”——他认可其作用,但又进一步解释:“但这并不是简单将龙头工商企业引入农村就算完事。”

    改革的实际经验是:“公司+农户”模式的利益分配机制并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公司携款潜逃的案例。

    从长远看,“把农民的自我组织化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是一个方向,而不是依赖于外来的工商资本,但现在,不能否定工商资本的作用”。钱克明说,“农民作为个体而言,参与到市场竞争之中,在与大资本博弈的过程中,农民的不对称形势而导致交易中的弱势地位,这种情况通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加以解决。”(记者 刘中元)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编:肖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