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1月20日消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7日发出通知,提出切实措施,强调要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鼓励国有企业带头
尽量减少裁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对本地区可能出现的规模裁员和失业增加等情况,及时向政府报告,并采取措施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全力维持就业局势的稳定。
鼓励国有企业带头承担社会责任,尽量减少裁员。对关闭停产企业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还要积极研究失业保险在减轻企业负担和支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方面的政策措施。
要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明确本地优先重点发展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企业,完善鼓励发展的资金支持、金融信贷、社会服务等扶持政策,保护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扩大就业。要全面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重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众的就业工作。加大积极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完善操作办法,重点做好关闭停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
此外,要深入企业、深入社区,及时将下岗失业人员纳入登记失业人员范围,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同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适当降低基本医保费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做好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抓紧测算和研究制订方案,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继续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工伤保险待遇,降低医疗保险基金起付线或提高封顶线,以提高保障水平。
另外,着力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适当降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具体措施包括,多渠道筹资,努力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实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属地管理,其保障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可采取一次性措施适当降低一定时期的缴费费率,减轻困难企业缴费负担和参保人员费用负担。
妥善处理工资工时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处应急反应机制。
要了解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动态,及时掌握关闭停产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裁员情况。完善应急工作预案,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力度,力争将小额、简单、涉及人数较多的劳动争议通过调解化解在基层。
要妥善处理工资和工时问题。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区别不同情况,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及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
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要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
要及时了解本地区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就业状况和返乡情况,加强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的监测和统计,作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引导。东方早报
要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妥善处理倒闭企业、裁员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把解决拖欠工资作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