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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老龄委将开展“敬老孝星”评选表彰活动
中广网 201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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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呼和浩特8月19日消息(记者金建军) 记者从18号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老龄委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区开展“敬老孝星”评选表彰活动,每年至少评选表彰3000名“敬老孝星”,并给予每人一千元的奖励。
据了解,此次评选是内蒙古老龄委继实施“百岁老人长寿津贴”之后做出的又一重大举措。“敬老孝星”的评选范围是内蒙古辖区内,在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孝老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邻里群众普遍认可的社会各界人士。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辈、对老人精心照顾,教育子女尊老敬老,事迹特别突出的;
二、义务赡养社会老人,帮助照顾孤寡老人,事迹感人的;
三、关注老人精神生活,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支持老年人参加力所能及有意义的活动,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为老服务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贡献突出的;
五、积极参加社会敬老、养老、助老公益活动, 热心老年人公益性事业,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
六、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表现突出的。
责编:任艳军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