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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公开 福彩公益金造福孤残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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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来,中国福利彩票始终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和公平、公正、公开的诚信原则,怀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稳妥地开拓福利彩票发行市场,不断加强和规范彩票发行管理,坚持将所募集的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投入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公益领域,致力于提倡和营造健康的彩票文化,充分体现了福利彩票“有奖募捐”的性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支持。
截至2007年6月30日,我国福利彩票已累计销售2423亿元,筹集公益金809亿元。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儿童是明天的希望。但是总有不少失去父母的孤儿,总有不少罹患各种病症的聋哑、弱智和小儿麻痹症的患者。他们期待关爱,需要温暖。
“九五”前,虽然福利彩票发行还不很多,但仍有大量资金用于弱智残疾人教育,聋儿语言训练、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和白内障复明手术的资助,并使这一群体的受益人数超过60万人。
“九五”期间,民政部本级每年从彩票销售额中提取2.5%的社会福利基金,每年资助国家教育部350万元用于“弱智儿童特殊教育”、1500万元用于中残联“三项康复”、500万元用于“孤残儿童助医工程”,500万元用于“受灾地区城乡福利设施恢复重建”,200万元用于“流浪儿童救助设施改造”。
1996年, 民政部动用5263万元,带动地方资金2亿元,对全国103所儿童福利院或社会福利院儿童部进行了全面改造,并为这些单位收养的1795名病残孤儿提供了康复治疗。
2004年至2007年,民政部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建立全国福利机构在院残疾孤儿手术救治网络。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7亿元,为福利机构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手术。目前已有3万多名残疾孤儿接受了手术矫治,有5000多名康复后的孤儿被领养或家庭寄养。
2004年至2005年,部本级共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5000万元,用于资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加强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全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民政部将启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计划投入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亿元,新建和改扩建280个左右的地级以上城市和70个左右的重点县级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
2004年至2006年,投入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300万元,资助河南、云南等艾滋病高发区艾滋病致孤儿童的救助安置工作,重点用于兴建安置艾滋病致孤儿童的“阳光家庭”和艾滋病致孤儿童的生活、教育补助。
2006年,民政部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完善福利设施”,使孤残儿童“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的重要指示精神,启动实施了“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计划每年安排部本级公益金2亿元,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资助大中城市建设一批集养护、教育、康复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资助带动了社会力量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改善福利对象的生活待遇、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