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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危险”:党长期执政的安全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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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四种危险”意识的提出,向党长期执政敲响了安全警钟,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标志着党的忧患意识日趋成熟。强化“四种危险”意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四种危险”意识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巩固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背景下,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可以说,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是好的。但是,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现象在一些党员身上也有不同形式的表现。因此,提出“四种危险”意识,无疑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
精神懈怠。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党员干部精神消极、思想僵化、行动保守、得过且过。具体表现为:忽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精神退化,不信马列信宗教;缺乏对问题的忧思,满足于眼前的成绩;沉湎于过去的“老本”,不愿再做艰苦创业的努力,等等。这样松懈、自满、无为的精神状态,势必损害党在广大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延误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的进程,丧失解决问题的时机,甚至会使社会矛盾积累乃至激化。
能力不足。1939年,毛泽东在延安时期开展学习运动时指出:“我们队伍里边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在当今的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不重视知识学习,不重视实践锻炼,思想理论水平不高,推动科学发展、驾驭市场经济、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复杂问题、做好群众工作、依法民主执政等方面的本领不大,这就是能力不足。在以变革、转型和创新为显著特征的当代,我们的领导干部如果不抓紧提高自己,不努力增强干事创业的本领,就无法顺应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无法完成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更无法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和好评。
脱离群众。在新形势下,一些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着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好人主义现象:做工作不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而是做给上级看,邀功行赏;对实际情况不是真心实意地调查了解,而是从主观意愿出发,独断专行;对待人民群众和下级不是满腔热情地服务,而是做表面文章、敷衍推诿;在处理一些是非问题时,不是坚持原则、秉公办理,而是当和事佬,怕得罪人,等等。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
消极腐败。当前主要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有: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严重;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一些腐败分子同时具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等。消极腐败现象是消磨党的意志、瓦解党的队伍、削弱党的战斗力、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腐蚀剂。
在一些党员身上存在的“四种危险”,严重地阻碍着党的公信力、影响力,严重地削弱着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整体形象,严重侵蚀着党的执政之基。“四种危险”中的每一种危险都关乎党的生死存亡。立足党的建设的全局,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四种危险”意识,可以说是击中了要害,抓住了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