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会员单位征集公益广告文案的启事
各会员单位:
最近几年,各级广播电台的公益广告作品播出规模、作品质量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公众的积极肯定和热烈反响。一些业内同行,也对广播公益广告的宣传主题、创意和作品,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近日,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告信息委员会与中央电视台、《中国公益广告网》沟通,拟在会员单位中开展一次公益广告文案征集活动,为各会员台创作的优秀广播公益广告提供更广阔的宣传平台。
经广信委研究,决定2011年11月1日——2012年1月31日开展征集电视/视频公益广告文案活动,并组织专家小组在征集作品中选定拟拍摄的文案,成品将在中央电视台、《中国公益广告网》展播,以进一步扩大广播公益广告的社会影响,并丰富本台/网公益广告的内容、形式。
征集要求如下:
1.主题:见《附件1》
2.版权归属:作品一经采用,版权即为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告信息委员会所有
3.作者权益:文案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作者需另签署承诺书《附件2》)
4.时长:60秒以内
5.作品格式:Word
文档标题:《公益广告题目》+作者姓名+单位
文档内容:
标题——公益广告题目(宋体三号字加黑)
文案——宋体四号字
文档内容不得涉及作者信息。一档一稿,多稿无效。
征集文案为2011年6月之后完成的纯公益作品,不得出现电台/频率宣传内容
6.征集期限:2011年11月1日——2012年1月31日
7.奖励:一经采用,由广信委对文案作者给予一定奖励
联系人:孙潇 18611139555 sunxiao@cnr.cn
附件一:
广信委征集电视公益广告脚本参考主题 ●创作要求: 一、导向正确,符合党和国家的基本原则,基本立场; 二、有针对性,大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贴进社会生活; ●主题: 一、 2012年国家重要活动宣传 1、国家形象、政府形象、爱国主义公益广告: 国家形象宣传,提升民族自豪感、塑造国家形象。 结合重大历史事件,回顾党和国家发展历程,倡导爱党爱国爱人民。 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到位,权利使用公开透明、阳光行政等,宣传政府全新形象。 2、公共安全及应对突发事件公益广告: 关注公共设施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及食品安全等。普及相关科学防护知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普及避险、减灾等知识和技能。 二、 节日、节气、纪念日公益广告 结合我国主要节日、节气、纪念日,制作的公益广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 日常公益广告宣传 1、公民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广告 争做文明公民,提高文明素质,树立文明礼仪、读书学习、勤俭节约和诚信宽容的社会风气,加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爱岗敬业和诚实守信的公民道德建设。 2、弘扬传统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公益广告 宣传中华美德、传统文化,弘扬传统美德,祝福团圆平安、兴旺发达的主题,营造家庭和睦、安定团结、欢乐祥和的社会氛围,推动中华文化历久弥新、不断发展壮大。 3、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公益广告 人与自然和平共处,节电节水、关注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爱护地球、植树造林防止沙化、保护野生动物、防止噪声污染、旧电池回收、资源再生利用等。 4、公共卫生公益广告 关注生理、心理健康。倡导全民健身、健康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预防疾病保护健康、控烟、禁毒等。 5、关注民生、关爱特殊群体公益广告 关注医疗、教育、养老等;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农民工子女、空巢老人等。 6、倡导文明行为公益广告 公共场合社交礼仪、文明礼让、秩序排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等。 7、志愿服务爱心捐助公益广告 志愿服务、公益事业、爱心捐助等等。
附件二:
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告信息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信委)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并向广信委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条 参选作品 是我的原创作品,我对参选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第二条 在今天以前(包括今天),我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参选作品,也没有许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参选作品。 从今天起,我也不会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参选作品,不会许可除广信委以外的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参选作品。 第三条 我同意将参选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广信委。我充分了解,根据前述规定转让相关权利以后,广信委将有权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摄制、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改编、汇编参选作品等;并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这些权利或者将这些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他人。我将不再享有这些权利,并不得再许可他人行使这些权利。 第四条 我同意我将永远不再修改参选作品,除非广信委要求我修改。 第五条 我同意授权广信委行使作品的发表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我自己将不再行使以上两项权利,并不再委托其他人行使以上两项权利。 第六条 如果广信委认为必要,我愿意就本声明中所保证和承诺的事项与广信委另行签订知识产权协议。 第七条 本声明自我签字之日起生效。 作者签名: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告信息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信委)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并向广信委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条 参选作品 是我的原创作品,我对参选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第二条 在今天以前(包括今天),我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参选作品,也没有许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参选作品。 从今天起,我也不会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参选作品,不会许可除广信委以外的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参选作品。 第三条 我同意将参选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广信委。我充分了解,根据前述规定转让相关权利以后,广信委将有权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摄制、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改编、汇编参选作品等;并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这些权利或者将这些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他人。我将不再享有这些权利,并不得再许可他人行使这些权利。 第四条 我同意我将永远不再修改参选作品,除非广信委要求我修改。 第五条 我同意授权广信委行使作品的发表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我自己将不再行使以上两项权利,并不再委托其他人行使以上两项权利。 第六条 如果广信委认为必要,我愿意就本声明中所保证和承诺的事项与广信委另行签订知识产权协议。 第七条 本声明自我签字之日起生效。 作者签名: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广信委征集电视公益广告脚本参考主题
●创作要求:
一、导向正确,符合党和国家的基本原则,基本立场;
二、有针对性,大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贴进社会生活;
●主题:
一、 2012年国家重要活动宣传
1、国家形象、政府形象、爱国主义公益广告:
国家形象宣传,提升民族自豪感、塑造国家形象。
结合重大历史事件,回顾党和国家发展历程,倡导爱党爱国爱人民。
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到位,权利使用公开透明、阳光行政等,宣传政府全新形象。
2、公共安全及应对突发事件公益广告:
关注公共设施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及食品安全等。普及相关科学防护知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普及避险、减灾等知识和技能。
二、 节日、节气、纪念日公益广告
结合我国主要节日、节气、纪念日,制作的公益广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 日常公益广告宣传
1、公民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广告
争做文明公民,提高文明素质,树立文明礼仪、读书学习、勤俭节约和诚信宽容的社会风气,加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爱岗敬业和诚实守信的公民道德建设。
2、弘扬传统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公益广告
宣传中华美德、传统文化,弘扬传统美德,祝福团圆平安、兴旺发达的主题,营造家庭和睦、安定团结、欢乐祥和的社会氛围,推动中华文化历久弥新、不断发展壮大。
3、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公益广告
人与自然和平共处,节电节水、关注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爱护地球、植树造林防止沙化、保护野生动物、防止噪声污染、旧电池回收、资源再生利用等。
4、公共卫生公益广告
关注生理、心理健康。倡导全民健身、健康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预防疾病保护健康、控烟、禁毒等。
5、关注民生、关爱特殊群体公益广告
关注医疗、教育、养老等;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农民工子女、空巢老人等。
6、倡导文明行为公益广告
公共场合社交礼仪、文明礼让、秩序排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等。
7、志愿服务爱心捐助公益广告
志愿服务、公益事业、爱心捐助等等。
附件二:
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告信息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信委)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并向广信委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条 参选作品 是我的原创作品,我对参选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第二条 在今天以前(包括今天),我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参选作品,也没有许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参选作品。 从今天起,我也不会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参选作品,不会许可除广信委以外的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参选作品。 第三条 我同意将参选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广信委。我充分了解,根据前述规定转让相关权利以后,广信委将有权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摄制、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改编、汇编参选作品等;并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这些权利或者将这些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他人。我将不再享有这些权利,并不得再许可他人行使这些权利。 第四条 我同意我将永远不再修改参选作品,除非广信委要求我修改。 第五条 我同意授权广信委行使作品的发表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我自己将不再行使以上两项权利,并不再委托其他人行使以上两项权利。 第六条 如果广信委认为必要,我愿意就本声明中所保证和承诺的事项与广信委另行签订知识产权协议。 第七条 本声明自我签字之日起生效。 作者签名: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告信息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信委)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并向广信委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条 参选作品 是我的原创作品,我对参选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第二条 在今天以前(包括今天),我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参选作品,也没有许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参选作品。
从今天起,我也不会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参选作品,不会许可除广信委以外的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参选作品。
第三条 我同意将参选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广信委。我充分了解,根据前述规定转让相关权利以后,广信委将有权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摄制、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改编、汇编参选作品等;并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这些权利或者将这些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他人。我将不再享有这些权利,并不得再许可他人行使这些权利。
第四条 我同意我将永远不再修改参选作品,除非广信委要求我修改。
第五条 我同意授权广信委行使作品的发表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我自己将不再行使以上两项权利,并不再委托其他人行使以上两项权利。
第六条 如果广信委认为必要,我愿意就本声明中所保证和承诺的事项与广信委另行签订知识产权协议。
第七条 本声明自我签字之日起生效。
作者签名: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来源:广告信息工作委员会 责编:孙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