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在推动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之前,其作为纠纷解决机制还远未得到有效发挥,别于传统司法机制的便捷、高效、灵活、专业的独特自身优势也未得以充分展现。近段时间以来,宣城市在全省率先推行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改革,在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中选择了较为典型的案件进行了参审评议审理,案件均及时作出决定且无诉讼、信访情况发生,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日,宣城市启动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改革,旨在增强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力和社会公信力。
复议过程开放且具互动性
“行政复议,通常被民间误认为‘民告官’,事实上并非如此。”据宣城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杨善宏介绍,行政复议制度主要是指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再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但是由于审查过程(即参审评议机制)难以对外公开,才不时引发民间质疑。此番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改革,正是要公开行政复议的审查过程,让社会各界多方参与其中,提升社会公信力。
据了解,行政复议改革的主要方式充分借鉴行政听证制度、司法审判工作中的陪审员制度以及西方审判制度中的陪审团制度的各方优势,摒弃其繁琐的程序制约,形成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的参审评议“新模式”。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组织由政府法律顾问、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有关部门专业工作人员组成的参审评议人员,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过程。同时,在运用行政听证程序让案件当事各方充分陈述、辩论、质证的基础上,既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专家论证,又对行政复议案件开展公开评议,更加凸显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为重要行政复议决定作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夯实基础。
“该项机制改革,在全省范围内还是首次尝试,现已进入试行阶段。”据宣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吕雪峰介绍,目前,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改革工作,已经由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宣州区人民政府、宁国市人民政府、绩溪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个单位开展首批试点工作。
成功试行后将在全省推广
“目前,宣城市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改革,已成功处理首批案件,并得到社会的认可与好评,接下来将向全市乃至全省推广。”据杨善宏介绍,近月来,宣城市公交公司不服市工商质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一案。当时,宣城市政府法律顾问、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以及相关单位专业工作人员参加了案件评议,宣城市法制办及市直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旁听。最后通过开放互动的共同审议流程,决定撤销市工商质监局的行政处罚,圆满了结所有的争议与纠纷。
据悉,自3月2日起,宣城市正式启动实施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实施,即启动动员阶段,印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拓宽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机制的实践范围;实施推进阶段,加强调研指导,适时总结交流试点经验,并争取将此项改革列为省政府法制办年度改革试点项目;宣传推广阶段,在巩固参审评议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打造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参审评议之“宣城模式”,并争取让省政府法制办将其作为成功经验在全省推广;巩固提高阶段,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制度,积极争取在国务院法制办层面宣传推广,进而为《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完善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建议。(记者 项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