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30日获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文明办4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全省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指导意见》,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据了解,《意见》共分为3个部分,细化为9条具体措施。 《意见》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反对封建迷信,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
《意见》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以良好形象影响带动群众,以实际行动抵制不良风气,以榜样力量引领新风正气。各地各单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要把弘扬时代新风摆在突出位置,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不断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各级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典型事迹和鲜活经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舆论监督,适时曝光炫富摆阔现象、伤风败俗行为,激浊扬清、抑恶扬善,把不良风气贬下去,把新风正气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