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的批复,认定2020年度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21家。

  根据《安徽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建设方案》,申报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须满足具备一定规模、市场潜力较大、产业链条较长、创新能力较强、质量品牌行业领先、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等条件。其中,重点开发区工业行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亿元、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工业行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亿元,或工业产值占本县(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10%。服务业行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或占本县(市)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超过15%。

  新认定的21家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涉及智能制造、新材料、电子电器、汽车零部件、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行业领域。批复要求,各特色产业集群(基地)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打造一批规模体量大、专业化程度高、延伸配套性好、支撑带动力强的县域产业转型升级的主引擎。(记者 王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