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明火
今年6月15日中午13时,一男性乘客进入合肥地铁1号线合工大南区站候车,等候时间内该男子点了根烟抽了起来。13时09分,该男子将烟头丢入下行站台垃圾桶内,并乘坐地铁离开。几分钟后,垃圾桶开始冒烟,随后出现明火。13时26分,地铁司机在站台发现了这一情况并立即呼叫车站车控室。1分钟不到时间,车站车控室人员赶到站台对起火的垃圾桶进行灭火清理工作,随后车站人员向警方报案。
当天13时35分,轨道交通1号线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出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因导致起火的‘吸烟男子’在丢弃烟头后,快速登车离开,相貌特征、行动轨迹等线索不足,为追查工作带来较大难度。”轨道交通1号线派出所所长孙玉刚表示,追查小组不惧困难,连续奋战1个半月,调取了2000多个视频探头信息,最终锁定了这位“吸烟男子”。
经查,该男子名为王某,安庆人,1983年出生,在合肥打工,已离肥返回安庆。追查组人员与其取得联系后,不断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劝导其清醒认识错误、主动接受处理,在民警耐心劝说下,王某于9月28日主动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轨道交通1号线派出所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行政处罚100元,这也是合肥轨道交通开出的首张“罚单”。王某表示认识错误,接受处罚,并希望其他地铁乘客能以他为戒,不要再出现同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