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伴随清脆的法槌声,一场"隔空"庭审于2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凤阳县人民法院开庭。该庭审采用网络庭审方式,庭审现场法官、书记员均佩戴口罩,而被告则通过远程互联网开庭系统出现在画面清晰的电子显示屏上。
据介绍,该案件是凤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这也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滁州市审判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被告史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仅强行闯卡,还辱骂、殴打居民小区防控执勤人员。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凤阳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高度重视,组织召开由刑庭、政治处、法警队、办公室等多部门参加的案件审理协调会,决定采用速裁程序审理,及时开庭。
庭审中被告人史某某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意见没有提出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凤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史某某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史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这是凤阳县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特殊工作方式的一个侧影。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凤阳县人民法院迅速行动,在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丝毫没有放松审判执行工作,积极通过网站、电话、短信、微信等途径加强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的联系沟通,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开庭、在线调解,做到了非常时期工作不停、效率不减、程序不乱。
据悉,截至目前,凤阳县人民法院通过网上平台立案12件,接听12368热线22次。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依法提起案件查询380起,冻结156起,扣划14起,解冻2起,办理平台委托事项1件。共执结案件42件,执行到位金额327万元。(陈雪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