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合肥12月17日消息(记者鲍玉婵)据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对周某富发布不当言论侮辱志愿军烈士一案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21年9月2日,第八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搭乘专机回国。在沈阳机场,塔台对话致敬志愿军忠烈“感谢你们把英雄送回祖国。铁血今犹在,山河已无恙,向中国人民志愿军忠烈致敬!”“盛世中华,英烈回家。向志愿军忠烈致敬,人民志愿军永垂不朽!”中新网、西瓜视频等众多网络媒体平台以《送烈士回家的塔台对话听到泪》等题目发布资讯,进行宣传报道。

2021年9月3日17时许,某村新冠肺炎防控微信群中一成员转发今日头条资讯链接《湖北新闻:9月2日,送烈士回家的塔台对话让人泪目……》,周某富随后跟帖侮辱了烈士,群中成员指责周某富的言行不妥后,周某富随后退出微信群。泾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后于2021年9月6日以涉嫌寻衅滋事对周某富受案查处,并对周某富的寻衅滋事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泾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周某富发布不当言论侮辱志愿军烈士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作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调查。2021年10月12日,该院在正义网发布公告,敦请英雄烈士的近亲属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满后无志愿军烈士的近亲属反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周某富未就其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状态。2021年11月22日,泾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在抗美援朝战争英勇牺牲的志愿军烈士,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为了和平献出了宝贵生命,他们的功绩彪炳千秋。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英烈的名誉不容诋毁,英烈的精神不容亵渎。周某富发布的不当言论,侮辱了志愿军烈士的名誉,损害了社会公共的历史情感,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诉请法院判令周某富根据其影响范围承担在宣城市级媒体赔礼道歉的民事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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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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