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高端引领,构建更具竞争优势的人才集聚政策。实施顶尖人才引领计划,未来5年,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成长为“两院”院士潜力的人才并争取入选6至10名,重点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30名左右。对新培养、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个人200万元生活补助,给予培养单位最高500万元奖励。拓展提升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引进计划、庐州英才和产业创新团队培养计划,提高资助标准,对成长性好、业绩突出的团队项目,最高可达1亿元。储备培养青年优秀人才,实施“梦创天使计划”,每年重点扶持青年创客1000人左右,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贷款贴息。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实施“鸿雁计划”,每年资助30名左右优秀高校毕业生、创新平台科研人员等到国(境)外留学深造。
突出以用为本,搭建人才成就梦想的创新创业平台。围绕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力引进、集聚国内外一流的科研人才和创业团队,重点打造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超导核聚变中心、大基因中心等七大重大创新平台。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校院、研究机构和跨国公司合作,创新共建模式,对设立校区、研发机构、协同创新平台的按规定给予奖补。致力打造国际化学术交流平台,对在合肥发起、组织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论坛,可给予承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补助。高起点谋划建设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暨未来科学城,全力打造创新要素集聚、创业氛围活跃、体制机制灵活、服务功能完备的创新创业体系。
突出激励保障,创新激发人才活力的管理使用机制。推动人才评价去行政化,将薪酬水平等市场化要素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指标。设立引才“伯乐奖”,对引进高端人才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引才补贴。采取契约化管理模式,分批建设10个左右海外人才工作站。创新编制岗位管理,设立“合肥双创英才港”,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高层次人才来肥创新创业,可在英才港继续保留事业身份。设立“合肥突出贡献人才奖”,每人给予100万元奖励。积极推行人力资本作价入股,实行期权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政策。严格遵守并落实个税征缴比例及减免的规定,高校、科研机构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权或出资比例形式给予科技人员的奖励,非上市公司授予员工的股权激励,适用20%税率征税优惠;个人获得省级以下一次性奖励收入,享受按“偶然所得”20%税率征收个税。
突出优化服务,营造宜居宜业宜创的人才生态环境。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以优惠价格购买相应标准的人才公寓,也可租住人才公寓。引进的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子女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工作安排保持原单位编制性质和职级。设立就医绿色通道和国际医疗部,为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外籍人才提供预约诊疗和导医服务;探索建立国际医疗结算体系。建设“高层次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设立“无否决权人才服务专窗”,为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向高层次人才发放“江淮(合肥)优才卡”,凭卡办理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手续,享受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合肥国际人才城,打造人才要素集聚和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