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日从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印发实施《关于强化北京城市副中心食品药品监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计划到2019年达到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标准要求。
据悉,市食药安委办、市食药监局已分别成立对接工作组,负责北京城市副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等工作。此外,还将专门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重点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北京城市副中心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后,将逐步达到相关指标要求。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要达到98%以上;副中心居民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以上;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良好生产规范(GMP)要求;餐饮服务单位符合“阳光餐饮”工程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能够通过记录和查验有效实现追溯,率先打造 “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体系;鼓励引导高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户北京城市副中心,全面提升北京城市副中心食品产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