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开始,石景山将在全区范围内对社区内侵占公共空间、危害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堆物堆料、“开墙打洞”、改变建筑物规划用途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用100天让全区80%以上的社区达到“基本无违建社区”标准。记者昨天从石景山区的疏解整治促提升“百日行动”部署会上了解到,“百日行动”将首先拆除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单位、物业公司被纳入拆违范围的违法建设,到今年底,除待拆迁平房区外,力争全部社区达到“基本无违建社区”标准。
昨天下午,在石景山区鲁谷五芳园社区,社区主任黄冬燕正和同事忙着对社区里的各类违法建设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在这里有15栋楼的社区里,就有违法建筑84处、铁皮棚子127个、私装地锁309个。黄冬燕介绍,整治社区违法建设已经迫在眉睫,平时居民反映最强烈的就是私装地锁,百十块钱的一套地锁就把社区公共空间变成了私人领地,还有一层住户圈占绿地建私家花园,在阳台外私搭乱建问题。到今年9月份,这些违法问题将彻底清除。
石景山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基本无违建社区”标准,包括社区绿地、公共用地、公共空间无违法建设、无堆物堆料、无“开墙打洞”等现象;社区内房屋建筑应当与房产证登记的面积、形状相符合,与规划许可建设的标准相一致;楼房一层及顶层无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平房社区无侵街占道的违法建设、堆物堆料等行为;社区内无新生等。
石景山区将对照“基本无违建社区”标准,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建立社区违建的详实台账。首先拆除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单位、物业公司被纳入拆违范围的违法建设;其次重点拆除公共区域私搭乱建和侵占消防通道、交通要道、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支持各社区将拆除私装地锁纳入工作范围;最后,要完成居民住宅一层、顶层违法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对于侵占消防通道、交通要道、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可按程序实施行政强拆;对于拒绝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国土部门将采取注记、不予房产二次交易等有效手段,这就意味着如果不拆除违建,该处房屋将不能进行买卖。
在今年的疏解整治促提升行动中,石景山区提出年底前实现“基本无违法建设区”的工作目标,向全区528个大杂院、300万平方米违法建设宣战,截至5月17日,全区已拆违136.6万平方米,完成市里下达任务的56.9%。(记者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