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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修订《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

2018-05-29 10:28:00来源:北京青年报

  6月1日,本市将正式进入汛期。近日,本市对《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设立防汛机构,形成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防汛责任制体系,同时各级河长也将加入防汛队伍。

  据了解,重新修订的《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中,调整了组织机构设置及成员单位职责。在“1+7+5+16”基础上,增加市体育局、市网信办等为成员单位。同时,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设立防汛机构,形成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防汛责任制体系。而各级河长也将加入防汛职责,发挥其在防汛值守督导、河道清障监察、水毁工程修复协调等方面的作用。

  同时,预案中强调各区要制定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及时启动避难场所,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安全度汛;保障行洪河道畅通;负责区管道路、桥梁等设施的防汛抢险处置工作,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封路措施。

  预案中还增加了“加强监督检查”的条款,要求各相关防汛指挥部在汛前和遇有重大汛情时深入基层开展检查督查,加强对灾害易发区与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确保基层单位防汛工作责任、预案、队伍、物资、措施、人员值守落实;市、区纪委监委加强对汛期各级防汛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监督,督导防汛工作落实。

  同时,预案还着重完善了监测预警及应急响应。明确市、区两级防汛指挥部与天津、河北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市防汛指挥部可根据防汛突发事件具体情况与天津、河北开展联合调度、联合抢险。加强跨界(京津冀地区)、上游、重点部位与灾害易发地区的信息监测;增加防汛应急准备工作内容;明确大雨预报发布后,预警信息发布前的应急响应措施。(记者 解丽)

编辑: 张乔

北京修订《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

据了解,重新修订的《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中,调整了组织机构设置及成员单位职责。而各级河长也将加入防汛职责,发挥其在防汛值守督导、河道清障监察、水毁工程修复协调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