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跃、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农村广播剧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中国广播剧研究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对农广播委员会协办的农村题材微广播剧征集展播活动现在开始。
一、剧本征集要求
1.剧本以生动活泼的农村人物故事为题材,生动诠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剧本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健康,通俗简洁,内涵丰富,感情真挚,力求思想性和艺术性完整统一。
2.剧本规格为微(单集)剧、微连续剧。微(单集)剧剧本每集字数不少于1000字,不超过2000字。微连续剧不超过三集,每集剧本字数同单集要求,但三集每集字数要基本统一。
二、剧本评选和奖励
1、评选: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社教节目中心、中国广播剧研究会联合邀请国内相关作家、编剧、导演和专家学者进行评审。从征集的剧本中确定入围剧本100件,从中选出入选剧本30件,连续剧以单件计算。
2、奖励:入选剧本按一、二、三等奖,每件奖金分别为1万、8仟、5仟元人民币,入围剧本每件奖金1仟元人民币。
三、剧本权属和使用
1、剧本必须是原创作品且尚未发表。
2、改编他人作品,必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微广播剧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
3、应征作品一旦发现涉嫌抄袭等侵权行为,将取消作者的参赛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4、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对于入选、入围剧本,拥有专有许可改编权、使用权。在制作广播剧使用入选、入围作品时,只标明作者姓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拥有入围剧本的数字出版权和汇编为纸质书籍的出版权。入围剧本结集出版后将赠送作者本人,并按规定向作者支付稿酬。
本次剧本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活动组织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协办:中国广播剧研究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对农广播委员会
承办: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社教节目中心
五、责任分工
1、剧本征集(2014年10月16日~12月20日)
◎宁夏人民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乡村之声播出征集启事,并通过各自新媒体及其它有关渠道刊发征集启事。
◎中国广播剧研究会通过专业渠道下发征集启事。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对农广播委员会通过专业渠道安排各省级对农广播播出征集启事,并组织征集活动。
2、剧本评选及颁奖(2014年12月20日~2015年1月20日)
◎初评(12月20日~12月31日)
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管理处组织初评委9人,并将征集作品及选票,以电子版形式发放给初评委评审投票,选出入围作品100件。
◎终评(2015年1月4日~16日)
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社教节目中心、中国广播剧研究会组织终评委9人,对入围作品100件进行投票,选出入选作品30件。
1月15日左右召开终评会,对30篇入选作品进行定评,决定最终奖次。
◎入选、入围作品作品确定后,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与作者签署版权同意书、原创声明等法律文件。
◎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为获奖者颁奖、寄发奖杯、奖金和获奖证书。
3、作品制作(1月19日~2月13日)
入选剧本确定后,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并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社教节目中心、中国广播剧研究会等共同组织制作微广播剧。
4、作品播出(2015年2月~3月)
◎微广播剧制作完成后,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乡村之声、宁夏人民广播电台,并联合全国省级对农广播频率和中国广播剧研究会所有会员单位共同播出。
◎中国乡村之声及其联合全国省级对农广播播出的作品,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社教节目中心统一制作栏目头。
◎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社教节目中心共同举行相关推广活动,如新闻发布、媒体报道、研讨座谈、新媒体平台推送播出等。
六、后续工作
视剧本质量,可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社教节目中心、中国广播剧研究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精品创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联合报送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五个一”工程奖等。
七、联系人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社教节目中心策划部 田娜
010 86092332
投稿邮箱:weijube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