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网报道,3月6日,广州市政府召开15届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广州排水建设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河涌,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提出要以排定供,新增用水户(居民用水户除外)按规划完成排水接驳后,方予以供水服务。
《意见》提出,拟到2017年底,实现市、区排水管理全覆盖,明确市、区、镇(街)排水管理的职责边界,管理执法权责基本清晰,协同机制、保障机制基本建立,按时完成35条黑臭河涌整治任务。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河涌,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意见》要求,推行供排水一体化管理制度。以排定供,新增用水户(居民用水户除外)按规划完成排水接驳后方予以供水服务。以排限供,以供排水一体化管理为抓手,集中整改存量违法排水户,由广州市水务局制定整治违法排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各区具体实施,对拒不整改的违法排水户,通过实施限制供水或停水,督促其进行整改。
《意见》还加强了对污染源源头(排水户)监督管理。明晰各区政府在排水源头管理中的责任,全流程监管排水户排水行为,下放排水审批与执法权限,探索实施供排水一体化管理,着力解决排水户管理不到位、违法排水现象严重等问题。排水户自用排水设施和出户管由排水户自行负责建设和维护管理。排水户应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排水许可证后依法排水(如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按环保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重点排水户应设置污水预处理设施。
对于城中村污水处理,《意见》提出要开展城中村污水收集“截污纳管”。将城中村污水设施参照公共排水设施进行管理,调整城中村目前“雨污混合、绕村截污”的污水收集方式,明确城中村污水设施建设、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相关经费,着力解决城中村污水收集混乱、建管经费不足、责任主体不明等问题。实施“进村入户”污水收集改造。由各区统筹,各街(镇)具体实施。
一要“截污”。在城中村现有排水设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沿村道或河涌完善污水收集管网,不具备条件的可适当建设一体化处理设施;二要“纳管”。由各区制定具体方案,以栋为单位,力争用2-3年时间对城中村排水户出户管进行改造,确保污水全收集。改造工作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镇(街)或各村实施,市水务局制定相关技术指以及建设、管养标准,并组织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