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网报道,13日,记者从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今年茂名市“城乡清洁工程”将有针对性地做好加快推进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评级工作等方面工作。
加快推进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建设
“十三五”期间,全市共规划建设绿能环保发电项目4个,总处理能力共3850吨/日,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茂名市住建局要求电白区、信宜市、高州市和化州市要积极推动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各项前期工作。化州市要在6月底前办结相关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以及开工建设。信宜市要抓紧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并在10月底前开工建设。电白区要在6月底前挂网招标,待确定投资企业后,抓紧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争取在10月底前开工建设。高州市要在10月底完成项目招标并确定投资企业。
同时,各区(县级市)要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的决定》为契机,抓紧完成“十三五”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不能因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缓慢以致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各项前期手续无法办理。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可减少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总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2017年,各区(县级市)和滨海新区、高新区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落实补助资金,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辖区内选取2个以上(滨海新区、高新区各1个)的镇(街道、开发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
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管理机制是2017年“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要点之一。各区(县级市)、滨海新区和高新区要制定出台“四边”(村边、田边、路边、河边)常态化垃圾治理方案和机制,督促指导镇(街)制定镇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统筹方案,明确垃圾收运责任主体、收运模式、经费保障等;指导各村庄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制定村规民约、农村保洁质量标准、农村保洁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做好农村保洁工作日常监督管理记录,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工作全覆盖;积极推行市场化方式开展清运工作,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农村保洁和垃圾收运工作。
此外,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评级工作,力争今年内各生活垃圾处理场(厂)都通过无害化等级评价。各区(县级市)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