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报道,记者日前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广州从3月3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企业名称登记业务自主申报,这意味着,广州推行企业名称登记改革迈出重要一步,改企业名称核准制为自主申报制。以前注册企业前要先到工商局填写核名申请,如今,申请人只需通过电脑登录申报系统,即可自主完成企业名称登记业务,大大缩减了申报时间。
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促进注册登记便利化,简化名称登记程序,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广州市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名称登记业务自主申报。申请人在广州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企业名称,适用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办理,但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不含行政区划的三种名称情况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
早在年初的广州工商行政管理会议上,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就表示,今年在“放”上求突破,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便利程度。重点提出推行企业名称登记改革,改企业名称核准制为自主申报制,充分释放名称资源,让企业名称回归其民事权利确认性质。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允许企业名称使用未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但能反映行业或经营特点的用语,允许以“跨境电商”“保税展示”“转口贸易”“服务贸易”“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客”等字样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特点。
■ 申报办理渠道:
1.申请人可自行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www.gzaic.gov.cn/)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办理。
2.申请人可到市内任何一个企业注册登记大厅的自助服务终端登录申报系统办理。
3.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网上预约系统,或使用广州工商微信预约功能,根据《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下放企业登记审批权限的通告》规定的企业登记审批权限,选择拟设立或变更企业所属行政区域登记机关注册大厅名称登记窗口,预约办理名称业务。预约成功后,申请人于预约时间到受理大厅取号办理名称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予以辅助办理名称申报。
■ 广州市工商局提醒:
1.申请人申报的企业名称经申报系统检查通过后,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申请人申报的企业名称经申报系统检查不予通过的,申报系统提示不允许申报并告知理由。
2.实施名称登记业务自主申报后,原注册大厅及红盾网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业务停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