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将提高佛山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并于4月17日开始执行。
以下为通知全文: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佛房金管〔2017〕61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根据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部署,依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规定,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提高我市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于2017年4月17日开始执行。特此通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