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清风行
整治“为官不为”
广州日报讯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未按图纸施工,虚假图纸骗过验收和工程结算;未及时发现、处理多栋楼房工程质量和物业管理问题……广州市日前曝光了从化区四个“为官不为”典型案例,相关人员被追责。
昨日,记者从从化区了解到,该区着力整治“为官不为”问题,有效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据统计,2016年1月至今年4月底,从化区共查处“为官不为”案件19宗53人次。
收污企“好处”大行方便
2011年至2013年,原从化市环境监察大队副主任科员黄某维利用职务便利,在对污染企业的日常检查中为广州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左某影提供帮助和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左某影红包礼金7万元。2016年10月,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黄某维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验收失察造成不良后果
2014年至2015年期间,从化区治水办、水务质监站和鳌头镇治水办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对施工单位用设计图冒充竣工图、利用虚假图纸骗取验收和进行工程结算等问题失察,导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未按图纸完成施工。
2016年9月,区纪委监察局责令鳌头镇纪委给予镇治水办主任钟越成党内警告、警告处分,给予鳌头镇党委委员曾志军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刘志全、李瑞忠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监管商住楼质量不力
2014年9月至2016年5月,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对富力泉天下楼盘多栋楼房工程质量问题,监督检查不够、履职不到位;对群众反映物业管理缺失问题,指导不足、处置不及时、作风散漫。
2016年12月,区纪委责令区住建局给予建管科工作人员邓汝良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区安监站办公室主任梁翠明和监督员李杰、李浩波3人警告处分;给予房管科科长黄榕文、建管科科长何智敏、区安监站负责人肖晚辉、副站长刘建华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问责处理。
对毁林挖山查处不力
2014至2015年,从化区林业局、国土部门和鳌头镇政府,对擅自破坏林地植被、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导致太平镇、鳌头镇毁林挖山问题时有发生,相关问题被市纪委暗访、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16年9月,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鳌头国土所科员龙伟东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太平国土所所长赵东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太平镇石联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叶记彬,鳌头镇城管中队副队长梁锦辉,鳌头镇丁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吴结章3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鳌头国土所所长梁洪斌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太平林业工作站负责人甘新军、鳌头林业工作站站长邓志彪、太平镇经济办副主任利毅斌3人警告处分。
据统计,去年1月至今年4月底,从化区共查处“为官不为”案件19宗53人次,其中行政编制26人次(含区管干部11人次),事业编制13人次,基层村书记、主任及其他工作人员8人次,合同制人员6人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人次,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1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