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广州一业主卖房反悔 法院判赔49万

2017-07-18 13:40:00来源:南方网

  房价不断上涨,这对“持房待售”的卖家来说无疑有利。但如果已签了合同的卖家,想找各种理由来反悔,则要小心因构成违约被法院判决高额赔偿。近日,番禺法院审理了一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卖家袁某因未按合同约定收取买家64万元的垫资赎契款并退回了款项,被买家李某以违约为由告上法庭。最终法院一审认为卖家袁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判其向买家支付违约金49万元(按房屋成交价245万的20%计算)。广州中院二审对该案维持了原判。

 

  买家上诉

  合同突中止 首期款被退回

  2016年4月8日,买家李某(原告)、卖家袁某(被告)在中介的介绍下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及《合同附件》,合同约定李某购买袁某位于番禺区兴南大道的一所房屋,房价为人民币245万元,并于签约当日支付定金10万元。

  买家李某称,到了2016年8月4日,她按合同约定,转账64万元给袁某去银行垫资赎契。按买卖合同的约定,袁某应在收齐该笔房款后,还清银行贷款、出具还清贷款证明,并协助买家申请银行按揭。

  孰料,2016年8月5日,业主袁某突然通知李某其应支付的房款不是64万元,而应为104万元,并称李某违反合同条约。次日,在未知会的前提下,卖家袁某便向李某退回64万元,拒绝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及其附件。

  买家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卖家退还定金10万元,并要求卖家袁某承担违约责任,按买卖合同中的规定向原告赔偿49万元。

 

  法院审理

  卖家构成违约 要赔偿49万

  该案在番禺法院一审期间,被告袁某答辩称,按照合同约定应由买家李某替他向银行垫资赎契,而银行通知提前还贷的钱是104万元,因此李某在2016年8月4日应付的垫资款是104万元,而非64万元。李某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垫资义务,构成了根本违约。

  袁某收到的贷款银行提前还贷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8月28日,其贷款余额为1039282 .86元,证明提前还款赎契确需100多万元。双方补充协议的第五条也显示,双方确实约定了由买方垫资赎契。

  但原告李某认为,合同约定的买方垫资赎契并非指全额垫资赎契,而是按该条后面的约定由原告垫资64万元。

  番禺法院经审理查明,虽然买卖合同附件第5条写明由买方垫资赎契,但该条后续内容则对此进行了细化,其约定,由买方在银行通知预约扣账日或之前,将首期楼款64万元转入卖方贷款账户,待银行扣划该64万元后即视为卖方收取相应楼款。

  法院认为,该条款表明两层意思:一是李某应当垫资64万元,二是该垫资64万元作为李某支付的首期楼款,在银行扣账之后,视为袁某已收取该笔房款。而原告已先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之后支付了首期房款64万元,同时又向银行申请了贷款171万元支付楼款余额,这三笔款项正好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价款245万元。

  综上分析,番禺法院认为,本案中,李某应按约承担部分垫资赎契义务,而非全额垫资赎契义务,其所垫资的金额应为64万元,而非卖家袁某主张的1 0 4万元。李某在20 16年8月4日按约将64万元汇入袁某贷款账户,应视为李某已履行了附件第5条约定的垫资赎契义务。

  而袁某在收到该64万元后,又将64万元退回给李某,致使双方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违反了房屋买卖合同中“一方拒绝按约定收取或支付定金、楼款”的约定,已构成违约。

  综上所述,番禺区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的买卖合同解除,被告袁某向原告李某支付违约金额49万元(按成交价245万元的20%计算),并向李某支付已付的中介费1.8万元。

  卖方袁某上诉后,在该案二审期间,袁某提出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出售时妻子不知情,并以此主张合同无效,但此说法未被法院采纳。广州中院二审对该案维持了原判。

 

  法官提醒

  房价一上涨 卖方违约多

  买家缔约前 条款要细化

  近段时间,番禺区法院受理多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价不断上涨导致二手房交易违规率增加。因此法官提醒:买家在签订房屋合同时要细化合同条款,在交易中注意保留、收集证据;卖家在交易过程中,要遵守诚信原则,勿因小失大。

  一方面,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拒卖,属于民事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规定,要承担三种违约结果:一是继续履行合同;二是采取措施补救;三是赔偿损失。买房人可选择不要卖方双倍返还的定金,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另一方面,据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违约金产生的依据一般可分为约定依据和法定依据,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法律给予违约方一定的惩罚而对守约方进行一定的法律救济。在实际适用过程中,当事人的约定违约金条款优先于法定违约金条款适用,只有在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才可能适用法定条款。

编辑: 王雪薇
关键词: 广州;法院;买房纠纷

广州一业主卖房反悔 法院判赔49万

房价不断上涨,这对“持房待售”的卖家来说无疑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