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广州市人社局发布《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创新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指出,每年评选出10家“广州市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名“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和10个“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项目”给予奖励。获评“广州市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给予100万元奖励,“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
办法指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主创新。对近三年内获得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原始取得的发明专利授权,并在本领域运用、产生经济效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项专利给予20万元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
鼓励孵化培育初创型和集聚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广州市注册成立时间未满3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广州市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按其实际支付场地租金的50%进行补贴,每家机构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对广州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广州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按规定给予场租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引进一名诺奖得主
人力资源机构可获奖50万
办法指出,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的,每引进一人对引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50万元;引进的人才两年内被认定为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的,按每引进一人对引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引进”是指高层次人才从广州地区以外的单位引进到广州的用人单位,并签订5年以上合同。奖励分两期发放,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广州地区工作满两年的,按应发奖励的50%发放;工作期满五年的,发放全额奖励。
办法支持行业人才培养。实施“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级人才培养计划”,每年组织50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到国内著名高校、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学习培训,由财政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