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年)》,其中提出,到2020年,全省基本消除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劣V类水体;2017年年底前广州、深圳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此外,为保障的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行动计划》制定实施联合治水、水源保护、设施提效、黑臭治理、能力建设等五大类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800亿元。
据悉,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从2013年开始实施,2016年进行了中期评估,并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水十条”等进行了修订,是实施“水十条”更详细的“路线图”,进一步强化了治水措施。
省环保厅负责人指出,水污染问题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行动计划》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以保好水、治差水为重点,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推进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全力打好我省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实现高水平达标。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4.5%,全省基本消除劣V类;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2017年年底前广州、深圳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