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记者在全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已正式印发,新工作、新目标也随之启动。在多位专家看来,《方案》中提出的多项措施,将为薄弱村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成为广东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
●南方日报记者 邵一弘 黄进
三类村镇“对症下药”
分级分类组团式帮扶
《方案》提出实施分级分类帮扶,并将全省1127个乡村分为3类,分别为粤东粤西粤北和肇庆市综合实力较弱的乡镇600个,粤东粤西粤北及肇庆综合实力较强的巩固提升镇301个,以及除深圳、肇庆之外的珠三角7市226个先行示范镇。
“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广东都可以形成农业现代化的‘广东探索’。”在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术委员会主任孔祥智看来,在促进非农产业与农业有机结合、调动农民农业生产积极性方面,珠三角地区的先行示范镇有望形成先进经验,粤东粤西粤北则可以充分利用各地独特的资源禀赋,在保护中实现跨越发展。
对三类乡镇,《方案》指定了不同的“帮手”。其中,对600个综合实力较弱的乡镇,分为省直及中直驻粤单位、珠三角6市及属地市直属单位三个层级开展帮扶,巩固提升镇则由属地市结合实际全面推进强镇兴村。同时,统筹整合“万企兴万村”、农村科技特派员等,深入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力量”组团结对帮扶。
“在驻镇帮镇扶村过程中,这种组团式帮扶,可以为薄弱村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研究员叶兴庆认为,这是一种帮扶机制的创新,广东在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中形成的先进经验,有望向全国各地推广应用。
“从‘驻村帮村扶户’到‘驻镇帮镇扶村’的战略帮扶机制或方式调整,对于破解广东城乡二元结构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华南农业大学公管学院教授、广东省减贫治理与乡村振兴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开云说,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力量等分散帮扶单位向组团式的乡村振兴定点帮扶转变,可使得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更好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此外,张开云认为,镇域是最贴近农业农村农民的行政层级,广东多数镇域也是以农为基础的城镇。城镇或乡镇是城乡融合的契合点,也是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的核心支点,是带动乡村发展的重要节点。因此,驻镇帮镇扶村是破解广东城乡二元结构的有效方式。
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
吸引要素集聚人才回乡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水平,仍是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方案》提出,将保持先行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分层分类及时落实帮扶政策,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体系。
《方案》还提出,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及镇域公共服务能力。记者梳理发现,从水、电、路、气的完善,到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资源的优化,再到景观风貌提升等,“系统谋划”和“统一规划”等要求在《方案》中高频率出现。“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兼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多方面的城乡规划,将为整个‘十四五’期间的乡村振兴工作打好基础。”广东农村研究院副院长万忠说。
在广东省政府参事、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院长罗必良看来,乡村的软硬件设施建设,不仅有助于《方案》提出的“增强乡村吸引投资、集聚要素等能力”落地,对于吸纳人才回乡也有重要帮助。
“县城的宜居宜业尤为重要,其中教育、医疗、养老是三个关键点。”罗必良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使在县城工作既可以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享受城镇生活的便捷性与舒适感,也可以兼顾家庭责任,如赡养老人和教育子女,从而吸引人才和劳动力回乡。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提出,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农村电商”“乡村工匠”“高素质农民”等培育工程,在引导人才回乡,校地、院地共建,科技特派员等方面也提出相关措施,以全方位的智力支持推动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加强资金支持护航乡村振兴
完善乡村治理形成长效保障
在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方面,《方案》提出重点实施“五个一”工程,即打造一个主导产业突出、规模效益明显、产业链条较全、综合竞争力较强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引进一批发展后劲足、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建设一个集科技、农机装备、金融等服务要素于一体的社会化综合服务体,完善一套县农户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一批引领农民创业致富的带头人。
针对乡村产业发展,《方案》提出了对应的保障措施。在资金支持方面,2021—2025年,粤东粤西粤北和肇庆901个乡镇按平均每个乡镇每年2000万元的标准筹集资金,重点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富民兴村产业等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完善服务乡镇的工作机制;鼓励通过“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等平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捐赠支持;鼓励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各类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等。
本次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中,农行广东省分行主动请缨,在每个驻村工作队都派驻一名金融助理参与工作。“金融助理驻村工作,将密切金融机构与当地政府、组团单位、经营主体和农户的联系,当好乡村振兴‘联络员’;协同制定落实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方案,当好‘服务员’;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推广,当好‘宣传员’。”中国农业银行首席专家、广东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朱正罡说。
“在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的同时,普惠金融服务还将培养和提高农村和农民的信用意识,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董希淼分析,“在做好政策研究和风险防控的基础和前提下,银行业通过提供‘融资+融智’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以及非金融服务,增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农户和创新创业者的‘造血’能力,实现供需双方共同受益,进而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此外,《方案》专门提出土地出让收入、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要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对此,万忠建议,下一步应具体明确公共预算优先用于农业的比例,并妥善加以落实。
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方面,《方案》提出多项措施,包括深入实施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强化乡镇党委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引导新乡贤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用好村规民约,营造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等。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提出优化镇村法律顾问服务机制,这对未来完善乡村基层治理、促进产业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讲师、美国埃默里大学法学博士顾方愉认为,当前镇村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已在广东得到广泛推广,而《方案》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力量”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在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为乡村法治建设提供重要完善的支撑,有利于我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加强,有利于农村法治建设水平的加强、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稳定。
未来广东乡村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应当在哪些方面进行优化?顾方愉建议,应建立常态化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提高乡村法律顾问人才的综合素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或补贴机制。“总而言之,政府、法律顾问与村委会三方应保持明确和适当的互动关系,形成完善的制度顶层设计、优质的中间服务力量与明确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才能更好地形成乡村法律顾问服务的良性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