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疫情防控形势严峻,6月24日下午,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封闭区域养老机构应急管理工作指引》和《广东省封控区域养老机构应急管理工作指引》,其中均提到养老机构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封闭区域内养老机构更是要做到“只出不进”即暂不接收新入住、返院老年人,暂不接受返岗和新招聘工作人员。
暂停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及不必要人员进入
两个工作指引从组织领导、出入管理、心理慰藉、老年人防护、内部管控、疫情处置、物资保障共7个方面的防控要点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分级分类贯彻落实。
封闭区域养老机构:严格执行只出不进制度
《广东省封闭区域养老机构应急管理工作指引》明确,要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机制,依法建立机构防控工作机制。
养老机构要及时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物资和老年人服务专用物资的储备
出入管理方面,养老机构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非特需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在养老机构门外设立物资交接区,送货人须做好防护措施;暂停不必要的外来人员入院,因疫情防控需要及特殊原因需进入养老机构的,应当提供48小时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并详细登记;工作人员应在养老机构内居住或安排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严格执行养老机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只出不进制度(暂不接收新入住、返院老年人,暂不接受返岗和新招聘工作人员);暂停家属给老年人送餐,老年人饮食统一由养老机构食堂供应。
心理慰藉方面,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为居室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对在隔离区观察的老年人要给予重点关怀。
老年人防护方面,每半日对老年人居室进行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暂停室内集体活动,有条件的可安排老年人在居室内康复活动;停止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
内部管控方面,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或者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是一址两院的,应当按照要求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患者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不得对外开展服务;对内开展诊疗服务时,按有关规定做好院感控制。
疫情防控期间,入住老年人外出就诊应根据不同情况,与家属和老年人商议一致后分类处置。若老人患非突发性重大疾病的,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患普通疾病急需送医的,由老年人家属或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按照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有关规定陪同送医,或由医疗机构上门接诊。就医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对需频繁就医的,建议由家属办理出院(请假)手续,陪同老年人就医,并在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在当地行政区域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场所)后再返回养老机构。
当地民政部门要协助养老机构积极协调疫情防控部门主动到养老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坚决避免外出检测就医时的交叉感染。
物资保障方面,养老机构要及时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物资和老年人服务专用物资的储备。原则上,养老机构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机构1个月满负荷运转需要。当因区域封闭时间长,机构出现物资短缺时,当地民政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协调乡镇(街道)、社区全力提供保障。
封控区域养老机构: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排查
《广东省封控区域养老机构应急管理工作指引》明确,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出入管理方面,在封控区的养老机构同样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及不必要人员进入,特殊原因需进入的人员应提供48小时以内的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并在规定区域内按规定路线活动。
同样,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养老机构内居住;老年人原则上不外出;暂停家属为老年人送餐。
老年人防护方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暂停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没有条件的,要分时段就餐或保持1.5米用餐距离。
内部管控方面,同封闭区域养老机构一样,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以实行分区管理,各区域之间工作人员和入住老年人避免发生接触。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的,应当按照要求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患者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展服务,严禁擅自对外开展发热病人的诊疗排查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入住老年人患非突发性重大疾病的,暂不外出就医;患普通疾病急需送医的,由老年人家属或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返院时,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需在机构内隔离场所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且在第1、7、14天接受共3次的核酸检测正常后方可返回生活区和复岗,并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此外,当地民政部门要协助养老机构积极协调当地卫生健康或疫情防控部门主动到养老机构对全体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排查(3日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封控期内开展至少5次全员核酸检测)。
心理慰藉及物资保障方面,参照《广东省封闭区域养老机构应急管理工作指引》。
【记者】关喜如意
【通讯员】莫冠婷 崔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