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汕尾12月28日消息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榜上有名,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评,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汕尾市税务局按照“理念先行,文化引领,机制保障,活动推动,共同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推行“顶格服务”,实施“极限提速”,大力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了本单位精神文明健康蓬勃发展,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作出积极的税务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