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定安9月2日消息(记者徐培培)家住海南省定安县翰林镇章塘村委会大山村一队的刘玉梅,被堵了家门10年。

10年间,刘玉梅跑了无数次村委会、镇政府、镇派出所、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县法院等部门,直至官司胜诉,可堵在家门口的“小山”,清除起来却“一波三折”。

堵在阿婆家门口的石块、渣土 央广网记者 徐培培 摄

而直到今天,刘玉梅说她也没有拿到任何一份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关于此纠纷能否受理的书面通知书。

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看似各部门谁都尽到了自己的“职责”,但是刘玉梅老人的合法权益就是被侵害了10年!谁来该为此事买单?

家门被堵 双方各执一词

8月31日,记者来到刘玉梅家走访。连日的阴雨天气,让她家门口的石堆长了一些青苔,对于年近70的刘玉梅老人来说,翻越这片障碍,无疑更加困难。

阿婆每天需艰难地翻越石块才能出门 央广网记者 徐培培 摄

据刘玉梅说,2011年他家人与村中同族魏家人曾发生过一起摩托车相撞的小事故,最终虽然魏家人赔付了150元了事,但她的噩梦也就从那时候开始了。2011年6月16日的傍晚,魏某三兄弟等人拉来了一些石头渣土,倒在了刘玉梅的家门口。

另一方当事人魏某深接受记者采访时未提及当年的积怨,只坚称不会搬走这些石块和渣土。理由是刘玉梅家门口位置石篱墙历史上是属于公家的,石篱墙另一侧属于魏某深所在的二队,刘玉梅在此开门通行占用了二队的土地。

法院判决堵路侵权 立即拆除

在村委会、派出所、镇政府等部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2011年12月,刘玉梅和丈夫魏邦畅将对方4人告上定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原告刘玉梅在自家住宅东侧开路口出入通行,与被告家有一段距离(约50米),原告刘玉梅的出入通行没有占用被告的土地使用权,也没有损害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原告刘玉梅为了生产、生活方便,在自家住宅东侧公共村道旁边开路口出入通行,受法律保护。

因此,原告刘玉梅请求被告拆除堵塞原告家东侧路口的石头和荆棘,理由充分,应予支持。堵塞原告所开路口的行为是四位被告共同实施的,所以四人应共同承担拆除堵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魏某焕、魏某深、魏某坤、魏某庆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拆除堵塞原告家东侧路口的石头和荆棘。

强制执行再次被堵

法院判决生效后,魏某等人拒绝执行,因此刘玉梅申请了强制执行。

但令刘玉梅没想到的是,强制执行没多久,自家出口再次被魏家兄弟用石头、荆棘、渣土堵上。2019年6月,刘玉梅丈夫去世,为方便抬棺材进出,他们只好将堵塞物自行清理,但事后对方又再次拉来了石头等堵塞物。

阿婆心酸地谈起往事 央广网记者 徐培培 摄

无理堵路10年 “堵”在哪?

家门口被堵了10年,这事究竟“堵”在哪里?记者也走访了刘玉梅曾反馈过问题的各个部门。

章塘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劳昌彬表示村委会也只能将情况反映给司法所,请求上级来协调处理。

翰林派出所教导员吴明则说此前多次接到刘玉梅报警,也到现场处置,要求魏某深一方清理出堵塞的路口。但每次民警离场后,又再次堵了起来。那么法院能否下文移交线索给公安机关处理?只有法院一方移交线索后,派出所才能对此事采取相应措施。

定安县翰林司法所工作人员王杨升:镇司法所也多次介入协调该事件,但魏某深一方从来不肯让步。王杨升认为,该案件,法院判决一直都没有执行到位,目前很难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得到解决,只能建议再次强制执行。

定安县法院审判长蒙绪玺:已经多次调解无果,对于案件执行完后反复出现的这种情况,如果刘玉梅再次主张权利,只能继续起诉对方。

就这样,在各个部门“反馈”“不听劝阻”“再次起诉”等一堆借口的推诿下,魏家的“堵门行动”有恃无恐的进行了整整10年。

县委政法委:2号先把堵塞物清理

今年6月15日,海南省启动“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将解决问题作为衡量活动成效主要标准。

那么在所有部门都介入了后,为何“堵门”还能持续10年?在执法过程中,各部门之间是否某种程度上存在“和稀泥”呢?记者8月31日采访了定安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莫朝伟。

莫朝伟说村、镇组织,以及派出所等司法机关的初衷是通过调解,来试图化解两家矛盾。

莫朝伟还表示,9月2日,将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办公,先把堵塞物清理,如果魏某深等人再来堵路,将要求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置。对于公安机关在处置此事过程中,是否存在推诿、“和稀泥”不作为的情况,将进一步调查,如果存在,将依法依规追责。

业内人士:流程有瑕疵

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位有着多年执法经验,并多次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基层派出所所长,该所长表示,这是一个特别荒谬的执法现象!特别是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大背景下,是不可思议的!通常处理这类事件的流程是先传唤当事人,做好笔录,确定是否违法后,该立案立案、该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不管立案与否,派出所都要出具受理与否通知书。

律师说法:堵路涉嫌寻衅滋事

北京京悦(海口)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范灯辉律师认为,鉴于刘玉梅已经通过强制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拆除了魏某焕等4人堵塞的石头、荆棘。魏某焕等4人又用石头、荆棘将通道堵塞。魏某焕等4人的行为属于经有关部门制止后仍然故意实施堵塞通道侵占刘阿婆合法权益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魏某焕等4人予以包括罚款、行政拘留等在内的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经多次处理仍不悔改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法学专家观点:基层政府“踢皮球” 影响政府公信力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表示,从本案件反映事实来看,各级政府部门均存在不作为、消极作为甚至是“和稀泥”的情况。在法院对当事人纠纷做出司法裁判并强制执行之后,原有的不法状态依然得不到改善,法院所确立的强制性裁判秩序依然得不到有效维护,就凸显了基层相关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的表态和作法,看似合理合法,实则互相推诿。可以说,本案是基层政府的“踢皮球”做法,导致了矛盾时长的“滚雪球”结果。

这种做法以及由此反映出的基层政府的类似不作为现象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容小觑。

首先,会导致公民与政府、群众与干部关系的疏远。像本案所体现出的那样,老百姓的基本权益长时间得不到基层政府的维护,甚至在最终的司法裁判做出后,原有不当的法律状态仍未得到改变,老百姓与政府的关系岂能不疏远?久而久之,政府公信力就会下降。

再次,会导致中央政策无法落实。基层政府是中央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基层政府不作为,会造成“最后一公里”堵塞的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中央的政策制度落实。

堵塞物已清理 疑问未消除

就在记者发稿时,收到的最新消息是定安县组织相关部门已经再次将堵在刘玉梅老人家门前的石头等杂物清除,虽然事情暂时得到了处理,但仍然没有消除刘玉梅的焦虑和记者的疑问: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看似各部门谁都尽到了自己的“职责”,但是刘玉梅老人的合法权益就是这样被侵害了10年!她只能自认倒霉吗?她过往受到的那些委屈,谁能给她一个公道?违法行为10年解决不了,到底是谁的问题?央广网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