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10月24日消息(记者钟宁)按照国家整体部署,海南省于10月24日起全面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截至10月22日,海南省已累计接种疫苗827万人,1671万剂次,12岁以上人群接种率97.8%,全人群接种率82.1%,超过800万人次已完成全程接种,重点人群第3剂加强针累计接种45.6万人次。
本次3-11岁人群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是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可用于该年龄段人群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包括国药中生北京所(包括成都生物、兰州生物、长春生物等分装)、国药中生武汉生物所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研制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临床研究表明,儿童组(3岁-17岁)接种疫苗之后,安全性良好,与18岁的成人组一样安全,同时抗体水平也与成年人一样,儿童青少年接种新冠疫苗的耐受性良好。
3-11岁人群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的原则,在校在园学生由主管部门与学校通知,到学校(幼儿园)组织集中接种,或到居住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非在校在园人群可由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或个人预约,到居住地附近的接种点接种。如受种者需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大于14天,并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需要接种两剂次,两剂接种间隔时间最少21天,最长56天。只有完成全程接种才能有效产生抗体。
3-11岁人群接种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签订知情同意书,并携带预防接种证和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全程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家长应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家长须了解新冠病毒疫苗通常的接种禁忌和接种前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如有感冒发热、处于急性疾病发作期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等情况,建议暂缓接种。
为加强3-11岁人群疫苗接种保障工作,海南省将进一步优化接种点设置,拓展接种服务形式,延长服务时间,方便群众接种。为确保接种安全,要求各接种单位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和接种后留观制度;各接种单位要有儿科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儿童适用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做好医疗救治保障,以及疑似异常反应救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