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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启动2018年“十优”、“十差”单位评议 医疗卫生、公共服务首次纳入

2018-03-09 20:0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武汉3月9日消息(记者张卓 通讯员陶涛 张易博)记者9日从武汉市纪委获悉,该市正式启动2018年度全市机关中层处(科)室和基层站所评议“十优满意单位”、“十差不满意单位”工作。

  据了解,2018年度“十优满意单位”、“十差不满意单位”评议对象范围扩大到7000家,除行政机关类对象外,首次纳入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企业。其中,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包括市属医院有关科室、市区妇幼保健院、街道(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企业包括各公共服务企业的营业网点(站点、线路)。

  评议将从改进作风,全面从严治党;围绕中心,落实重点工作;联系企业,服务改善民生;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敢于担当,积极履职尽责等五个方面内容开展。

  评议活动分日常评议、结果产生运用两个阶段,首先由武汉市治庸问责办及各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评议,然后由武汉市治庸问责办根据日常评议结果,综合暗访抽查、依纪依法履职、拼搏赶超等情况,分机关处(科)室、基层站所、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企业四类,按成绩排名分别确定“十优满意单位”和“十差不满意单位”。本年度出现班子成员严重违规违纪违法,或基层作风巡查发现严重问题,或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或被中央、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存在严重瞒报漏报市“双评议”网络(短信)平台数据的单位,直接评为“十差不满意单位”。

  评议结果产生后,在全市新年作风建设大会上通报,并纳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绩效考评。同时,被评为“十优满意单位”的,与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评先评优活动挂钩。被评为“十差不满意单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同一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十差不满意单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免职建议,并对其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调查。

编辑: 张卓

武汉启动2018年“十优”、“十差”单位评议 医疗卫生、公共服务首次纳入

记者9日从武汉市纪委获悉,该市正式启动2018年度全市机关中层处(科)室和基层站所评议“十优满意单位”、“十差不满意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