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阳春、通讯员张立)记者5月18日从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促进类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发展,该局近日出台《湖北省类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全省类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提升现场检查质效。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出台的省级类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办法。

  《办法》将现场检查形式分为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和稽核调查,从职责分工、立项管理、检查流程、检查处理、廉政纪律和工作要求等各方面予以规范。同时,制定了各类机构检查要点清单、现场检查底稿、检查通知书模板、检查情况告知书模板、整改通知书模板、现场检查情况报告等6个附件,形成了事先有预告、检查有要点、过程有底稿、现场有反馈、事后有跟踪、结束有报告的闭环,切实提升了执法的质效和规范性。

  《办法》特别提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全省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检查计划、频次科学统筹,根据动态分类评级结果,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投诉举报较多、风险高的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可适当减少抽查,尽量“无事不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