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武汉8月27日消息(记者张迪)8月2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省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4”系列文件精神。

据介绍,《意见》内容包括创新目标、体系、能力、转化、人才、要素、环境七个方面,共24条。同时,《意见》作为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1+4”政策体系中的“1”,而“4”则是从人才发展激励、科技成果转化、财税金融支持、土地资源配置等4个方面制定的配套政策措施。

湖北省科技厅厅长王炜表示,《意见》不仅高起点定位了湖北省科技建设目标,还构建了高标准的创新布局,同时《意见》对11项主要工作也进行了全面、高要求的部署,并明确要高质效实施创新举措。在建设目标方面,《意见》提出“三大目标定位”,即“塑造湖北在全国科技创新版图中的领先地位”“国家实验室及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科技创新5项指标实现倍增”。

在构建布局方面,《意见》指出科创工作要服从服务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构建7个层级的创新体系,进一步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高水平实验室、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及10个左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省市区3年建设期内每年共给予每家湖北实验室5000万元运行经费,并对获批的国家重大创新平台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配套支持。此外,湖北还将组建“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科技创新联盟。

此外,《意见》明确将进一步提升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优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链,加强高端人才聚集与培养,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焦“卡脖子”核心技术,每年组织实施10个左右科技重大项目,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十百千万”行动,建设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建立一系列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及推动人才培养、聚集、评价制度建立等措施。

在政策支持和创新环境方面,《意见》提出“强化6大支撑保障”,即加大财税支持、强化金融支撑、优化创新发展空间、强化组织领导、推进科技管理改革、建立创新尽职免责机制。为此,湖北省相继出台包含13条具体措施的《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财税金融措施》及包含16条具体措施的《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要素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对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及科技项目用地成本等相关标准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