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雅青、通讯员刘蒙蒙)11月15日,《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意味着,武汉将以更大力度构建公共数据资源使用规范体系,着力打破数据壁垒,让“群众少跑腿”落到实处。
武汉历来重视公共数据开放。2014年,武汉率先在全国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平台。随着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需求不断加大,进一步对公共数据资源进行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今年初,武汉市政府确立这一立法项目,经过半年调研、论证、修改、审议,9月正式公布。
“公共数据开放与共享,归根究底是要建设数字政府,服务群众。”《管理办法》起草部门有关负责人说。为此,《管理办法》规定,涉及公共卫生、民生保障、文化教育、气象服务等与公民密切相关的,涉及信用服务、商业服务、市场监管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涉及生态环境、交通出行、地理空间、地质环境、地下管线等与城市治理密切相关的公共数据资源,重点和优先开放。
《管理办法》的制定,是武汉为民立法的生动体现。
近年来,武汉坚持针对社会治理领域的热点痛点堵点问题对症下药,通过立法加大保障民生力度。
疫情对旅游业影响较大,武汉出台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机制,推行旅游安全补充保险,引客来汉。
高校科研机构资源丰富但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武汉先后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条例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市场导向、创新激励、成果转化等机制。
自然资源丰富却常有污染风险,武汉出台湖泊保护、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条例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推进湖泊保护、空气质量优化等环保工作,促进天蓝地绿水更清。
截至目前,武汉共有现行地方性法规90余件、规章150余件。较为完备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为该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健全高质量发展和城市治理急需的法规规章,让城市管理更规范有序、人民生活更安全舒心。”武汉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