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早晨,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与东一路十字路口因大暴雨渍水,武昌区水务和城管抢险人员在现场拖管抽排渍水。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梅涛 摄)
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莉、通讯员谢斌)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会商研判,决定自7月6日18时升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为Ⅱ级。
过去48小时,鄂西南、江汉平原、鄂东北、鄂东南出现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已有12县市超过200毫米。预计6日至8日强降雨带仍相对稳定,还将有100毫米至200毫米、局部300毫米至400毫米的降雨。
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求,各成员单位务必严格执行《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值守班,切实履行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