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馨)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

  报告显示,根据本次大会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至1月26日10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事原案20件,其中:经济建设类13件,政治建设类1件,文化建设类1件,社会建设类4件,生态文明建设类1件。

  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蔡红英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办法〉的议案》,作为代表议案交由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其余19件议事原案作为代表建议,交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调研,提出办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