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牢牢把握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命脉,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命脉。加快水利建设步伐,对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起着重要作用。四湖流域地处长江中游,因长湖、三湖、白露湖、洪湖而得名,是我省重要的粮棉油和水产基地。
为让“鱼米之乡”水清岸绿,让“天下粮仓”保障有力,让四湖地区永葆生机,建议将《荆州市四湖流域河网水系连通及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规划》纳入全国、全省水利发展规划,建立四湖流域省级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洪湖、长湖退垸还湖还湿资金投入。
聚焦神农架林区与兴山、保康、房县、巴东、竹山等“泛神农架”区域内生态优势资源,将泛神农架区域合作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作为省级战略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使各区、县相互“借势出山”。
从省级层面组建泛神农架区域合作发展项目建设协调工作组,做好项目统筹和协调;由神农架牵头组建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吸引区域内有意愿的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以商招商,拓展产业发展渠道,延伸产业链条;建设泛神农架生态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研究制定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标准,发展“神农架”品牌。
乡村振兴,关键是人才振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具有集聚人才、培养人才、造就人才的社会价值,是乡村人才施展才华、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
要发挥好“土专家”“田秀才”“新乡贤”等乡村能人在产业振兴中传、帮、带作用,帮助小农户对接大市场,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和经营;要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引进生产、经营、管理、电商等各类专业人才,推进农村人才高质量发展;要把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有机结合,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重要平台,打造一支新型职业农民人才队伍。
湖北是农业大省。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农业发达省份,对比农产品品牌数量,我省农产品品牌体系有待完善。
可借助正在打造的武汉国际贸易城,建设“湖北省农产品品牌数字平台”,突出“荆楚味”,提高湖北农产品的辨识度和产品颜值,打造在全国立得住、叫得响的农产品品牌,助力乡村振兴。在政策层面,可制定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筑牢发展基础;在资金上,可优化融资渠道,为品牌建设提供持续动力;在策略上,可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和质量体系建设,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新型农业。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力量。
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建议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二次确权工作,让经营主体以土地经营权质押融资;探索完善农业企业的田间作物、农机设备及仓库、厂房等评估融资方式;完善农业主管部门推荐、政府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模式,最大限度满足经营主体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