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沙6月15日消息(记者 唐丽丽)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湘生物)时任董事朱锦伟予以通报批评。
纪律处分决定书(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该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截至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28日上市时,公司时任董事朱锦伟持有公司股票34,028,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1%。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朱锦伟承诺称,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违反上述承诺的,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直至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2021年8月28日,朱锦伟所持圣湘生物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2021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朱锦伟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减持单价为45.97元/股,合计减持总金额21,146.20万元。本次减持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50.48元/股,违反其前期关于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承诺。
根据圣湘生物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披露的公告,朱锦伟于11月29日-30日合计减持公司股票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朱锦伟在按照其承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继续进行减持,再次违反其前期承诺。
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4.2.5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决定,对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朱锦伟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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