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8 16:05 来源:人民日报 打印本页 关闭
《老男孩》唤起了一代人“未曾绽放就要枯萎”的青春记忆。它的成功让人们开始把“微电影”真正当回事,文艺人、广告主、网络公司、影视公司都在“微电影”中看到了某种可能性。
动画微电影《李献计历险记》显示了丝毫不弱于“大制作”的创新能力,根据该片改编的真人版电影已经登陆大银幕。
微电影,正在成为一个“现象”。然而有关微电影的定义、前景、价值,依然众说纷纭。最近两年通过媒体的热捧,进而引发民众关注的若干知名微电影,往往是国内几大门户网站联合广告主所拍摄的品牌植入广告型的故事短片,但如果就此把微电影视同为新形态的商业视频广告,或许会犯下以偏概全的错误。同时,如果只把微电影当成是电影短片的代名词,则会忽略在互联网传播的大背景下,微电影之于传统短片已然发生的质变。
新媒体时代的产物
互联网是继印刷术、无线电、电视广播之后的又一次媒体技术革命,今天的信息传播建构在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之上,变得即时化和碎片化,被传播及分享的不再只是静态的图文,还包括动态的影音。2005年,互联网界诞生了视频分享型网站,有效整合了数字影音文件的编码、压缩、在线播放等多种技术,使各式各样的民间视频通过千千万万的用户实现上传、点播、分享及评价。比起传统的自上而下式的电台电视台广播模式,双向互动的网络视频分享,显然是一种巨大的革新。
影视节目的播出平台从此不再限于大银幕和小荧屏,还加上了新的一项:电脑显示器。但是,家庭录像、草根自拍等网友自制视频,在品质上终究无法和专业影视节目相提并论;同时,网友上传并分享商业影视节目,又产生了此起彼伏至今难解的版权纠纷,这两大问题至今困扰着在线视频行业,而且在中国暴露得更为明显。所以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由影视业主动授权向互联网输出内容,然而这种模式在国外进展极为迟缓,幸运的是,中国却在这个领域走到了世界的前面,因为新兴的中国影视产业,和家大业大强势了几十年的国外同行业相比,较少后者的顾虑与矜持,很快就和新技术新媒体携手合作,不但把传统的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引入了互联网,两者更联手开始自制节目,微电影这一时髦的新事物,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问世。
责编: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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