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14日消息(记者王建帆)商务部就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管理办法》从根本上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模式。未来,汽车流通行业将形成“三多模式”: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销售汽车,经销商可以同时销售多个品牌的汽车,消费者可通过多个渠道、多种方式购买汽车和享受服务。
商务部等3部门在2005年出台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确定了销售汽车必须要获得品牌授权,并且实行备案管理。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行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汽车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巡视员胡剑萍说,从根本上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是这次《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一个重要突破。“《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允许授权销售和非授权销售两种模式并行,为破除品牌垄断、促进市场充分竞争、创新流通模式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管理办法》实施后,销售汽车就不再必须取得汽车品牌商授权,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简单来说,汽车大卖场就是圈一块地,把所有能卖的车都集中到一个地方来卖,也可以叫“长期的车展”。现在,已经有企业在尝试像“宜家”那样,打造多品牌的汽车体验馆,消费者买车将有新的体验。
不过,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政策处处长肖荣臣解释,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并不意味着禁止品牌授权制度。他说,未来,汽车流通行业将形成“三多模式”。
肖荣臣说:“我们明确提出,鼓励授权和非授权模式并行发展。至于汽车供应商采取什么方式进行经销或者分销,这是由企业和市场自行决定的,《管理办法》不会限制他们的选择。《管理办法》本质上是为多种模式发展打开了空间,有利于引进市场竞争,最大程度释放汽车市场的活力。我们将来会实现“三多”模式: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销售汽车,经销商可以同时销售多个品牌的汽车,消费者可通过多个渠道、多种方式购买汽车和享受服务。”
乘用车是国内汽车销量的主力军,但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狭义乘用车零售量是540.68万辆,同比下滑1%,成为十多年来最差开局。
《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今年汽车消费有哪些作用?肖荣臣说,从长期看,它能激发汽车市场的活力。“《管理办法》并不会影响市场供求,而决定汽车销量的是需求和供给的关系。但是从长期来看,《管理办法》能有效激发汽车市场的活力,有利于促进汽车消费。”